入駐淘寶商城需要什麽條件
企業資質:申請企業需持有大陸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品牌資質:申請企業需持有中國商標權證書或者商標受理通知書。
服務資質:申請企業需遵守“淘寶商城”7天無理由退換貨、提供正規銷售發票、積分活動等服務標準。
2、我是代理商,須提供:
企業資質:申請企業需持有大陸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品牌資質:正規品牌授權書(如果同時代理多個品牌在壹家店鋪銷售可以提供正規的進貨渠道證明)
服務資質:申請企業需遵守“淘寶商城”7天無理由退換貨、提供正規銷售發票、積分活動等服務標準。
淘寶商城2012年招商標準
第壹章 入駐須知
第壹條 淘寶商城暫未授權任何機構進行代理招商服務,入駐申請流程及相關的收費說明均以官方招商頁 面為準。
第二條 淘寶商城有權根據包括但不僅限於品牌需求、公司經營狀況、服務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客戶申請;同時淘寶商城有權在申請入駐及後續經營階段要求客戶提供其他資質;淘寶商城將結合各行業發展動態、國家相關規定及消費者購買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標準。
第三條 請務必確保您申請入駐及後續經營階段提供的相關資質的真實性(若您提供的相關資質為第三方提供,如商標註冊證、授權書等,請務必先行核實文件的真實有效性),壹旦發現虛假資質,您的公司將被列入非誠信客戶名單,淘寶商城將不再與您進行合作;
第四條 淘寶商城暫不接受個體工商戶的入駐申請,亦不接受非中國大陸企業的入駐申請;
第五條 淘寶商城暫不接受未取得國家商標總局頒發的商標註冊證或商標受理通知書的品牌開店申請(部分類目的進口商品除外),亦不接受純圖形類商標的入駐申請;
第二章 淘寶商城店鋪類型及相關要求
第六條 旗艦店,商家以自有品牌(商標為R或TM狀態),或由權利人排他性授權,入駐淘寶商城開設的店鋪。
(壹) 旗艦店可以有以下幾種情形:
1、 經營壹個自有品牌商品的旗艦店;
2、 經營多個自有品牌商品且各品牌歸同壹實際控制人;
3、 賣場型品牌(服務類商標)所有者開設的旗艦店;
(二) 其中2、3兩種類型旗艦店僅限淘寶商城主動邀請入駐。
(三) 開店主體必須是品牌(商標)權利人或持有權利人出具的開設淘寶商城旗艦店排他性性授權文件的企業;
第七條 專賣店,商家持他人品牌(商標為R或TM狀態)授權文件在淘寶商城開設的店鋪。
(壹) 專賣店有以下幾種情形:
1、 經營壹個授權銷售品牌商品的專賣店;
2、 經營多個授權銷售品牌的商品且各品牌歸同壹實際控制人的專賣店;
其中第2點專賣店僅限淘寶商城主動邀請入駐。
(二) 品牌(商標)權利人出具的授權文件不得有地域限制,且授權有效期不得早於2012年12月31日;
第八條 專營店,經營淘寶商城同壹招商大類下兩個及以上品牌(商標為R或TM狀態)商品的店鋪。壹個招商大類下專營店只能申請壹家。
專營店有以下幾種情形:
1、 經營兩個及以上他人品牌商品的專營店;
2、 既經營他人品牌商品又經營自有品牌商品的專營店;
3、 經營兩個及以上自有品牌商品的專營店;
第三章 淘寶商城申請入駐資質標準
第九條 淘寶商城申請入駐資質標準詳見《淘寶商城申請入駐資質標準壹覽表》
第四章 開店入駐限制
第十條 品牌入駐限制,
(壹) 與淘寶已有的品牌、頻道、業務、類目等相同或近似;
(二) 以“網”、“網貨”結尾的品牌;
(三) 包含行業名稱或通用名稱的品牌;
(四) 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第十壹條 店鋪跨類目經營限制,
(壹) 旗艦店、專賣店,
1、 持有商標註冊證的品牌,可以申請其商標註冊證上核定使用商品所包含的壹級類目;
2、 持有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的品牌,不允許跨淘寶商城經營大類。同壹大類下可根據相應的商標註冊受理通知書申請淘寶商城壹級類目;
淘寶商城經營大類,詳細請參考《淘寶商城申請入駐資質標準壹覽表》;
部分特殊商品允許跨類目經營,詳細請參考《淘寶商城允許跨類目經營的商品列表》;
(二) 專營店,不允許跨淘寶經營大類。
第十二條 同壹主體開多家淘寶商城店鋪限制,
(壹) 入駐時淘寶商城已有店鋪經營三個月以上,且符合試運營的考核標準;
(二) 產品重合度:要求店鋪間經營的品牌及商品不得重復;
第十三條 同壹主體重新入駐淘寶商城限制,
(壹) 嚴重違規、資質造假被淘寶商城清退的,永久限制入駐;
(二) 未準時續約、試運營或季度淘汰的,6個月內限制入駐;
(三) 商家壹年內主動退出2次,6個月內限制入駐;
第十四條 續簽限制,
截止當年12月31日,上壹年及下壹年資費及資料未補足,店鋪監管並限制下壹年續簽。
第五章 淘寶商城保證金/年費/費率標準
第十五條 保證金:
商家在淘寶商城經營必須交納保證金,保證金主要用於保證商家按照淘寶商城的規則進行經營,並且在商家有違規行為時根據《淘寶商城服務協議》及相關規則規定用於向淘寶商城及消費者支付違約金。續約商家2012年度的保證金須在2011年12月26日前壹次性繳納;新簽商家在申請入駐獲得批準時壹次性交納2012年度的保證金。保證金根據店鋪性質不同,金額如下:
(壹) 品牌旗艦店、專賣店:帶有TM商標的10萬元,全部為R商標的5萬元;
(二) 專營店:帶有TM商標的15萬元,全部為R商標的10萬元;
(三) 特殊類目說明,
1、 賣場型旗艦店,保證金為15萬元;
2、 經營未在中國大陸申請註冊商標的進口商品的專營店,保證金為15萬元;
3、 “書籍/雜誌/報紙”、“音樂/影視/明星/音像”及“演出/吃喝玩樂折扣券”類目不涉及品牌屬性且無專賣店類型,故保證金收取方式:旗艦店 5萬元,專營店 10萬元;
4、 “網遊及QQ”、“話費通信“及“旅遊”大類的保證金為1萬元;
(四) 保證金不足額時,商家需要在15日內補足余額,逾期未補足的淘寶商城將對商家店鋪進行監管,直至補足。
第十六條 技術服務費年費(下稱“年費”):
商家在淘寶商城經營必須交納年費。年費金額以壹級類目為參照,分為3萬元或6萬元兩檔,各壹級類目對應的年費標準詳見《淘寶商城各類目費率年費壹覽表》。續簽商家2012年度年費須在2011年12月26日前壹次性繳納;新簽商家在申請入駐獲得批準時壹次性交納2012年度的保證金。
(壹) 年費返還:為鼓勵商家提高服務質量和壯大經營規模,淘寶商城將對技術服務費年費有條件地向商家返還。返還方式上參照消費者動態評分(“DSR”)和年銷售額兩項指標,返還的比例為50%和100%兩檔。具體標準為協議期間(包括期間內到期終止和未到期終止,實際經營期間未滿壹年的,以實際經營期間為準)內DSR平均不低於4.6分;且滿足《淘寶商城各類目費率年費壹覽表》中技術服務費年費金額及各檔返還比例對應的年銷售額。年費返還按照2012年整年度進行。
(二) 年費結算,
1、 提前退出的,因違規行為根據規則規定被清退的不返還年費;
2、 根據協議通知對方終止協議、試運營清退、按照實際經營期間,將全年年費返還政策均攤至自然月,來測算具體應當返還的年費;
3、 入駐頭壹個月的免當月年費,但是作為年底計算返固定年費的交易額基數則從開店第壹天開始累計。
(三) 跨類目入駐,就高原則,年費按最高金額的類目繳納;但實際結算按入駐到結算日期,成交額占比最大類目對應的標準返還。
第十七條 技術服務費費率(“費率”):
商家在淘寶商城經營需要按照其銷售額的壹定百分比交納技術服務費。淘寶商城各類目技術服務費費率標準詳見《淘寶商城各類目費率年費壹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