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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跳樓事件

2020年11月7日,廣東深圳。壹男子從四樓墜樓,經搶救無效死亡。據現場目擊者,消防人員為消防氣墊充氣時,男子從樓頂墜下。經搶救無效去世。在場者稱,該男子疑與家人產生矛盾。

據在場目擊者描述,在樓頂有人與該名男子談判,消防隊員到達現場後,為消防氣墊打氣,在打到三分之壹時,樓頂男子壹躍而下。

現場十分安靜,沒有任何哭鬧和議論,不少被指引走車庫的住戶感到十分蹊蹺:?這裏發生什麽事了?怎麽無緣無故讓我們走車庫呢??工作人員對此未予回答。

據壹位業主介紹,墜樓男子家住C2棟23樓,但記者來到該樓層,發現南面幾戶均無人在家。?早上我下樓時還沒有封鎖現場,我看到墜樓男子大概四十來歲,沒有穿衣服,就穿了壹條短褲。?目擊者陳小姐告訴記者,該男子的父親和妻子當時在現場哭得死去活來,隨後就被警方帶往派出所錄口供了,所以家裏沒有人在。

隨後,警察與法醫趕到現場進行勘察,具體輕生原因仍在進壹步調查之中。

據說該男子是壹名交警,聽說他好像受了什麽委屈,心情很郁悶。?陳小姐介紹。?這棟樓樓齡還算新,很多住戶都是剛搬來住的,彼此真的不太熟。?壹位業主說。

據附近壹居戶稱,該名男子疑似與妻子產生矛盾,與他老婆吵架。他老婆在爭吵的過程中語言較為激烈,嫌棄他沒用,不去賺錢。

男子具體輕生的原因我們並不清楚,但如果真是因為與妻子吵架,被妻子嫌棄沒用而輕生,難免讓人唏噓。

夫妻吵架本是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但女方嫌棄男方無用,不賺錢,似乎有些傷人自尊。就算是恨鐵不成鋼的嘆息,也是刀刀劃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