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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披露!充當影子股東斂財數千萬的廳官,曾在中央環保督察後頂風而上

撰文|熊穎琪

1月15日,清廉海南微信公眾號推出反腐電視專題片《利劍護航自貿港》第壹集《綠水青山》。

片中,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吳開成出境懺悔:我感到很後悔,如果又想當官又想發財,確實是自造牢籠、自掘墳墓。

專題片還首次披露,海南省涉及的兩起被中央環保督察點名的案例,均與吳開成有關。

幹了13年副廳長

吳開成,出生於1966年4月,海南海口人,大學學歷,法學學士學位,1989年7月參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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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後,吳開成歷任海南省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處級審判員、民庭庭長,海南省***青團三亞市委書記,海南省三亞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等職務。

2004年9月,吳開成進入省國土環境資源部門工作。

2009年4月,吳開成履新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後兼黨組紀檢組組長。

2018年9月,吳開成任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22年4月1日,吳開成接受審查調查;同年10月被雙開。

在海南省紀委對吳開成600余字的通報中,不乏嚴厲措辭:

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

對黨中央決策部署思想上不重視、政治上不負責、工作上不認真;

在礦產資源監管和環保督察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放棄本應堅守的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置生態環保紅線和黨紀國法底線於不顧,造成惡劣的政治影響;

貪欲膨脹、濫權妄為,靠礦吃礦、坐地生財,在資源領域大搞權力尋租、利益勾連,充當“影子股東”聚錢斂財。

此外,他還存在對抗組織審查,轉移隱匿贓款、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隱瞞不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便利在土地性質變更、采礦權審批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問題。

充當“影子股東”斂財2000萬元

吳開成究竟做了什麽?

最新播出的專題片顯示,吳開成靠礦吃礦、充當“影子股東”聚錢斂財的行為,早在2013年就已經發生。

當時,負責礦產資源監管的吳開成與私營企業主王某約定,由王某出資送給吳開成幹股,吳充當“影子股東”,幫助王某辦理采礦許可證,獲得石場采礦權。

此後,吳開成違反規定,將掛牌方式變更為招標出讓方式,並利用職權向有關經辦人員打招呼,幫助王某低價取得了三亞市吉陽鎮羅蓬村石場的采礦權。

問題還沒完,該石場因位於主幹公路的可視範圍內,無法辦理環境評估和采礦許可證。於是,王某又提出了希望置換的請求。

後在吳開成直接運作下,王某的采礦權置換到三亞市南新農場牛坡嶺石場,並順利辦理了采礦許可證。

2018年,吳開成將王某所送的“幹股”轉讓,非法獲利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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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王某形成利益捆綁,吳開成“靠礦吃礦”的案例不止這壹次。

2012年,海南省樂東縣政府請示設置壹采石場。當時的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建議選址的樂東縣老采石場馬鞍嶺礦區,實際上已經無法通過環評審批。但王某獲悉了該礦區要采取招標方式出讓的信息後,立刻找到吳開成希望獲得采礦權。

2014年,吳開成積極推動本不該設置采礦權的礦區開發,要求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地礦處負責研究,並提出選址意見。

如何把不合規變得貌似合規?吳開成的辦法是,提出“治理性開發”。

據其介紹,就是在壹定高度上把礦山山頂削平以後,治理問題就解決了。挖開山體後,就能形成新的壹種生態體系,來賣“采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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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後,這份治理性開采采礦權設置方案通過。2015年,在吳開成幫助下,王某的公司獲得了采礦權。這家公司在尚未辦理環評手續和許可證的情況下,就大肆違規開采生產。

這樣的違規操作壹直持續到2019年。

當年7至8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海南省開展了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督察組在情況反饋中提及,原省國土資源廳在礦山恢復治理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將樂東縣馬鞍嶺等兩個違法石料采礦項目調整後,項目治理方案采量與原采礦權采量基本壹致,且未按要求開展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以恢復治理為名,行礦山開采之實。

中央環保督察後仍然頂風而上

雙開通報中還提及,吳開成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這依然與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海南省開展的環保督察有關。

政知君註意到,2021年11月,海南省通報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問題問責情況,其中提及,萬寧市對青皮林省級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問題整治不力,青皮林生境破碎化嚴重,位於保護區內的日月灣沖浪運動基地甚至在第壹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後仍然頂風而上,侵占保護區實驗區約30畝。

違規項目頂風繼續操作,專題片披露,這壹案例幕後的推手正是吳開成。

2017年3月,吳開成作為省政府開展全省海岸帶保護與開發專項整治“回頭看”的第二檢查組組長帶隊赴萬寧市檢查日月灣沖浪基地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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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其介紹,當時帶隊去檢查的時候,項目框架和外裝修都做完了。“我讓底下人大體測了壹下,違法違規占用海岸帶肯定是事實。”

日月灣沖浪基地項目涉及的不僅僅是違規占用海岸帶壹項問題。據當時同去的檢查組成員回憶,在沖浪基地項目裏面,有小型項目正在開工,當地青皮林已遭到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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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違規的項目在時任萬寧市委書記張美文的辯解下,被吳開成放了過去,既不責令萬寧市政府進行糾正,也未將該問題向省政府報告,導致該違法建設項目繼續施工。他對此解釋,“當時也就是賣個人情給張美文,自己生態意識、法治意識也不強,就沒往省裏報。確實存在壓案不報壓案不查的問題。”

2020年,中央第三生態環保督察組向海南省反饋督察情況指出,萬寧市青皮林省級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問題整治不力,保護區內仍存在大量人工設施和旅遊公路,其中日月灣沖浪運動基地侵占實驗區,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現場督察時仍在運營。

2021年,包括萬寧市政府原副市長在內的多名官員被處分。

今年1月,海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吳開成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海口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吳開成利用擔任原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執法監察局局長、原省國土環境資源監察總隊總隊長、原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副廳長、原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副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也就是說,自2006年開始,吳開成斂財16年。

資料|清廉海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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