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期為什麽皇帝要逼漢人換發型啊,那樣的發型是怎麽產生的?
“1644年,這是中國歷史上“天崩地裂”的壹年,這年3月,李自成北上攻取燕京,崇禎帝自縊殉國,李自成派唐通招撫山海關總兵吳三桂。吳三桂經過考慮,決定歸順新朝,並回京朝見“新君”李自成,在回京途中,因聽聞家產被抄,愛妾被虜,所以改變初衷,回師山海關,襲擊唐通部。李自成聞訊,決定征剿吳三桂,21日,雙方激戰山海關,22日晨,吳三桂情勢危急,帶隨從沖出重圍,至關外向駐紮在關外覬覦已久的多爾滾部剃發稱臣,歸降滿洲軍,雙方合兵。26日,李自成敗退回北京,旋即西撤,清軍入關,“定鼎燕京”。
伴隨著滿洲入關而來就是剃發易服令
此前,遼東漢民早已深受剃頭之荼。早在滿洲建國時期,滿洲統治者就強令投降的漢人效法滿洲人的發式,把剃發作為歸順的標誌,如天聰五年(1631年)清太宗在大淩河之役勝利時令“歸降將士等剃發”,崇德三年(1638年)又下令:“若有效他國衣帽及令婦人束發裹足者,是身在本朝,而心在他國。自今以後,犯者俱加重罪。”
清軍入關,繼續推行這個政策。順治元年(1644年)四月二十二日,清軍打敗李自成進入山海關的第壹天就下令剃頭。五月初壹日,攝政王多爾滾率領清軍過通州,知州迎降,多爾滾“諭令剃發”。初二進北京,次日多爾滾給兵部和原明朝官民分別發出命令,命兵部派人到各地招撫,要求“投誠官吏軍民皆著剃發,衣冠悉遵本朝制度”。這是清朝進入北京後正式下達剃發和易衣冠的法令。
但是這壹政策遭到漢族人民的強烈反對,在朝漢族官員遵令剃發的為數寥寥,不過孫之獬等最無恥的幾個人。不少官員觀望不出,甚至護發南逃,畿輔地區的百姓也常揭竿而起。多爾滾見滿洲貴族的統治還不穩固,自知操之過急,被迫宣布收回成命。順治元年五月二十日諭旨中說:“予前因歸順之民無所分別,故令其剃發以別順逆。今聞甚拂民願,反非予以文教定民心之本心矣。自茲以後,天下臣民照舊束發,悉從其便。”所以清軍入關後,剃發、易衣冠的政策只實行了壹個月。
然而,這壹政策並未就此完結。當滿洲統治者認為天下大定之時,立刻以民族征服者的姿態,悍然下令全國男性官民壹律剃發。
順治二年(1645年)六月初五日,在接到攻占南京的捷報之時,多爾滾即遣使諭給在江南前線的總指揮豫親王多鐸命令“各處文武軍民盡令剃發,倘有不從,以軍法從事”。十五日諭禮部道:“向來剃發之制,不即令畫壹,姑令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制耳。今中外壹家,君猶父也,民猶子也;父子壹體,豈可違異?若不畫壹,終屬二心……”同年七月,又下令“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要求禮部通告全國軍民剃發。規定實行期限,自布告之日起,京城內外限於十日內,各地方,亦是在通令到達後的十日內“盡行剃發”。規定懲治辦法:“……自今布告之後,京城內外限旬日,直隸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盡令剃發。遵依者為我國之民,遲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規避惜發,巧辭爭辯,決不輕貸。”這是對民眾的。同時要求地方官員嚴厲執行,更不許疏請維持束發舊制,否則“殺無赦。”這是壹道嚴令,只能執行,不許違抗。很多文章都指出,滿清的辮子絕不僅僅是壹個頭發問題,而是壹個政治問題!滿洲統治者其實把辮子作為的“良民證”使用!多爾滾在順治元年五月講到剃發令時,就明它的功能是“以別順逆”:“因歸順之民,無所分別,故令其剃發,以別順逆”!
剃發令在清初各地引起的震動極為重大,它激起了漢族各階層人士的反對,反抗以至於大規模的武裝鬥爭幾乎遍及全國,導致了長期的政局不穩,以至生靈塗炭。
時人陳確記:“去秋新令:不剃發者以違制論斬。令發後,吏诇不剃發者至軍門,朝至朝斬,夕至夕斬。”許多地方的抗清鬥爭不是始於清廷接管之時,而起於剃發令頒布之日。江陰人民壯烈的據城抗清就是在清朝委派的知縣宣布剃發之後,相率“拜且哭曰:頭可斷,發不可剃”的情況下爆發的。從閏六月初壹到八月中秋兩個多月期間,清軍對江陰屢攻不下,喪亡“三位王爺和十八員大將”,而江陰城中糧食眼看就要告罄,但戰士們卻士氣越發的激昂,高唱著“江陰人打仗八十日,寧死不投降”的雄壯軍歌。清軍又調來西洋大炮轟城,八月二十日,江陰城被清軍攻破。清軍攻進江陰後,十分痛恨江陰人民的頑強抵抗,就下令屠城,“滿城屠凈,然後封刀”。全城人民“鹹以先死為幸,無壹人順從者。”大砍大殺了三天,被屠殺者達17萬兩千人,未死的老小僅有53人。江陰這小小的城池,抵抗清兵達80多天之久,打敗了清軍二三十萬的大軍,殺死了七萬五千多清兵,使其付出了極大的代價(《中國通史》,丁文主編)。在嘉定三屠後,當滿清統治者“如願以嘗”的將“削發令已行”的旗幡插上城頭的時候,滿城已是白骨累累,史載:在滿清的三次屠城中,嘉定城內民眾無壹投降者。
在此之前,滿清自入關到占領南京,其間無論是揮戈西征還是舉兵南伐無不勢如破竹所向披靡,許多地方甚至是兵不血刃傳檄而定,沒有受到十分頑強的抵抗。為何如漢人的抵抗態度會發生如此巨大的轉變呢?明末朝庭吏治腐敗、貪瀆橫行,官貴殷實卻國庫空虛。為鎮壓農民起義和抵禦女真南下,明毅宗不斷向民眾加派三餉(剿餉、練餉、遼餉),民不堪命怨聲載道。鹹認明庭橫征暴斂不恤民艱。孟子所言:“君視民如草介,民視君如寇仇”就是這個道理。更早的詩經則有民眾的怒斥:“時日曷喪,吾及汝皆亡”!故無論毅宗自縊煤山或弘光被擒蕪湖民眾都不以為意。因風傳滿清輕徭薄賦,漢人反而對於滿清則翹首以望,只要這傳聞屬實,漢民並不介意胡人帝於中華。在華夏民眾看來,雖然金鑾殿的皇帝變了,但只要自己不受幹擾地照舊生活,中國仍然是中國,漢民照樣是漢民。賦稅反正總是要交的,如果滿人皇帝輕徭薄賦豈不更好?待滿清剃頭令嚴厲重頒之時,民眾如夢大醒,遂怒不可遏。原來滿人皇帝不僅是要自交稅服役,還要變我風俗習慣,毀我文化傳統。按此胡服垂辮,華夏將成胡虜,中國將不再是中國(“言語、風俗、歷史,三者喪壹,其植不萌(就可認為是亡國)。”而衣冠屬於風俗壹項,所以當時百姓認為如果剃發易服,則中國就不能再稱為中國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於是熱血者振臂壹呼,應者雲集。壹夕之間竟成燎原之勢。
明儒顧炎武很明確地把“亡國”和“亡天下”兩個概念區別開。他的《日知錄》中有壹段話很值得註意:“有亡國,有亡天下。亡國與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號,謂之亡國;仁義充塞,而至於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謂之亡天下。……保國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謀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與有責焉耳矣!”(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他認為歷史上改朝換代的“易姓改號,謂之亡國”,如滿清那樣使“仁義充塞而至於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謂之亡天下”。他還說,“保國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謀之”,而“保天下者,匹夫之*與有責焉”。這就是後人總結的“天下興亡,匹夫有責”。換言之,歷史上的“易姓改號”的“亡國”就是“亡朝代”,“仁義充塞而至於率獸食人,人將相食”的“亡天下”就是“亡國家”。我國現代著名歷史學家顧誠先生在《南明史》第壹章第壹節寫道:“在漢族官紳看來,大順政權取代明朝只是“易姓改號”,朱明王朝的掙紮圖存是宗室、皇親國戚、世襲勛臣之類“肉食者”的事,同壹般官紳士民沒有多大關系;而滿洲貴族的入主中原則是“被發左衽”(剃頭改制),“亡天下”了;天下興亡,匹夫有責,都應當奮起反抗。”
當時的西方傳教士對此頗感不解。他們疑問為什麽“為保守頭顱柔順如羊之漢人,今則因保守其發而奮起如虎”?漢族人民先“保守頭顱”是不願為保衛昏庸的腐敗明庭上陣拼殺。後“奮起如虎”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民族尊嚴。漢族的發式衣冠是華夏民族文化傳統的象征。滿清要把漢族人民的民族尊嚴和民族感情踩在腳下,這就遭到了漢族人民堅決的浴血反抗。
相應的,為了保證推行剃法令能夠執行到底,滿洲統治者對起義反抗的義軍進行武力鎮壓,這種鎮壓,還伴隨著搶掠和血腥屠戮,以及殺人立威。
清廷頒行“留發不留頭,留頭不留發”(註意:“留發不留頭”不是百姓的口頭闡,而是滿清的正式頒布的命令)、“剃發易服,不隨本朝制度剃發易衣冠者殺無赦”、“所過州縣地方,有能削發投順,開城納款,即與爵祿,世守富貴。如有抗拒不遵,大兵壹到,玉石俱焚,盡行屠戮。”以多爾滾為代表滿洲貴族發布的“屠城令”後,有蓄發者立執而剃之,不服則斬,懸其頭於剃頭挑子所縛高竿之上示眾。
以嘉定三屠為例,滿洲統治者“留發不留頭,留頭不留發”的命令壹下,壹向“民風柔弱”的江南民眾的反抗怒火,立刻在松山、昆山、蘇州、嘉興、紹興、江陰等地熊熊燃燒。嘉定城中民眾不分男女老幼,紛紛投入了抗清行列。然而,臨時組織的民眾義軍無法與滿洲正規軍和漢*軍的聯盟對抗。乙酉年七月初四嘉定城破後,清軍蜂擁而入。當屠城令下達之時,清兵“家至戶到,小街僻巷,無不窮搜,亂草叢棘,必用長槍亂攪。”“市民之中,懸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斷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猶動者,骨肉狼籍。” 清兵“悉從屋上奔馳,通行無阻。城內難民因街上磚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紛紛投河死,水為之不流。”若見年輕美色女子,遂“日晝街坊當眾*淫。”有不從者,“用長釘釘其兩手於板,仍逼淫之。”史家慨嘆:“三屠留給這座城市是毀滅和不知道德為何物的幸存者。”血腥屠殺之後,清兵便四出掠奪財物 (魏斐德《洪業—清朝開國史》) 。朱子素的筆記《嘉定乙酉紀事》載“兵丁每遇壹人,輒呼蠻子獻寶,其入悉取腰纏奉之,意滿方釋。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獻不多,輒砍三刀。至物盡則殺。故**滿路,皆傷痕遍體,此屢砍位能非壹人所致也。”大屠殺持續了壹日,約三萬人遇害,“自西關至葛隆鎮,浮屍滿河,舟行無下篙處”(《嘉定乙酉紀事》下同)。更有甚者,清軍“拘集民船,裝載金帛、子女及牛馬羊等物三百余船”,滿載而去了。
除嘉定三屠外,還有屠江陰,血洗江南、嶺南、屠昆山、屠嘉興、屠常熟、屠蘇州、屠海寧、屠廣州、屠贛州、屠湘潭,此外還有,屠大同、屠四川等等,甚至勾結荷蘭殖民者,攻屠思明州(廈門)義士百姓屠戮殆盡,屍積成山,血流成河。1649年清軍進四川時貼出公告“民賊相混,玉石難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日本人還掛出“皇軍不殺良民”之類的幌子遮掩遮掩,滿洲人連這都不用)。攻陷昆山時,在那裏抵抗了三天的義軍逃走,於是對平民實行大屠殺,當天的死難者就達四萬,“昆山頂上僧寮中,匿婦女千人,小兒壹聲,搜戮殆盡,血流奔瀉,如澗水暴下”!1649年(順治六年)鄭親王濟爾哈朗占領湖南湘潭後的屠城;同年平定大同總兵姜鑲為首的山西反清運動,“朕命大軍圍城,築墻掘濠,使城內人不能逸出,然後用紅衣火炮攻破, 盡行誅戮”,不僅大同全城軍民屠戮殆盡,“附逆抗拒”州縣也不分良莠壹概屠殺。1650年平南王尚可喜與耿繼茂攻克廣州時的屠城“再破廣州,屠戮甚慘,居民幾無噍類。……累骸燼成阜,行人於二、三裏外望如積雪。因築大坎痤焉,表曰***冢。”“甲申更姓,七年討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極。血濺天街,螻蟻聚食。饑鳥啄腸,飛上城北,北風牛溲,堆積髑髏。或如寶塔,或如山丘……”。充分暴露出滿清標榜的“吊民伐罪”的偽善。這類血淋淋的事例在史籍中屢見不鮮。古語雲:“殺降不祥”,清軍往往以“惡其反側”等借口將來降軍、民屠戮壹空(顧誠《南明史》)。
從滿清入關到平定三藩,三十七年之多的屠殺,全國南北皆成廢墟,直隸是“壹望極目,田地荒涼”(衛周元,痛陳民苦疏,皇清湊議,卷1),河南是“滿目榛荒,人丁稀少”(李人龍,墾荒宜寬民力疏,皇清湊議,卷4),湖廣是“彌望千裏,絕無人煙”(劉余謨,墾荒興屯疏,皇朝經世文編,卷34),素稱“天府”的四川更是“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國溫江縣,民政,戶口),即使抗戰時期日寇實行“三光”政策最慘烈的華北地區也未出現過這種淒慘的景象。許多繁華的大都市盡毀於清軍之手,著名的“揚州十日”、“嘉定三屠”,都是在幾乎殺絕之後才下令“封刀”。 整個中國“縣無完村,村無完家,家無完人,人無完婦”……據張善余主編的《中國人口地理》記載:明朝人口高峰為壹億五千萬人,清軍入關第二年(1645年)為八千萬人(當時全國籠罩在血腥恐怖之下,筆者認為此數據不準。明末統計人口數量就有六千萬,當時實行的是按人口繳稅政策,所以民間隱瞞了大量的人口,專家壹般認為當時明朝人口大約在壹億左右,還有學者認為人口在1.5億左。),三十七年的野蠻屠殺,使全國總人口估計減少了近壹半。歷史上其他外族大規模入侵造成的人口損失為:蒙古滅金、宋人口減少四成,約五千萬人;靖康之難減三成,約三千六百萬人;八年安史之亂劇減二至三成,約二千萬;五胡亂華(含侯景之亂)在低谷中波動並幾度顯著減少;日寇侵華二千五百萬人慘遭屠殺,但總人口未減少。可見,清軍的野蠻兇殘連國人切齒痛恨的日寇也望塵莫及!除漢族外,滿清也對其它民族進行屠殺,其中殺苗民壹百萬,在西南成村的苗民被清軍消滅,殺回民數百萬,還把漠北蒙古的準葛爾部落殺到最後壹個幼童!在世界歷史上都是罕見的殘忍!孫中山先生在《中國問題中國的解決》壹文中,懷著強烈的民族義憤,列舉滿清政府的種種殺人罪行,控訴滿清統治者“貪殘無道,實為古僅所未有!”
剃發、屠戮總是和奴役並行。
滿清入關前後除了對漢族和中國各族人民的剃發易服和血腥屠戮外,還進行了圈地、投充、文字獄、保甲連坐制等等壹系列民族壓迫政策。史籍記載,1644年5月滿清政權入關,把燕京確定為首都後,便在京城實行了旗、民分城居住的措施,相當於今日東城、西城的內城,只許滿、蒙、漢三個八旗的將士及其家眷居住,而原來住在內城的漢、回等其他民族的百姓,則全部被迫遷移至京師外城——即大致相當於今天的崇文、宣武兩區。另外,多爾滾以安置滿洲“東來諸王、勛臣、兵丁人等”為由,三次下令圈地,逼迫漢民“投充”旗下,強制實行落後的農奴制,原來的小農變成了奴隸。奴隸逃亡,即實行重治“窩主”的“逃人法”。容留逃人做工的,甚至住宿的均算“窩主”,加之連坐,不知有多少人為此喪家亡身。滿清將被圈土地分給皇室、王公、八旗官員和旗丁,又稱旗地。名義上是圈占無主荒地或明朝貴族的官莊,其實在圈占過程中常常是把民地硬指為官莊,把熟地硬說是荒地,把私田硬說成無主的荒地。同時,“凡圈田所到,田主登時逐出,室中所有皆其有也”,“圈壹室,則廬舍場圃,悉皆屯有”,往往造成人民傾家蕩產,無以生計。結果大量漢人淪為滿人的莊客,成為供他們奴役、剝削的農奴。圈地運動持續了25年,到康熙八年才下令停止。(《世界史》近代卷,吳於廑,齊世榮主編)多爾滾不顧人民的死活,還壹意孤行的下令:“凡有為剃頭、圈地、衣冠、投充、逃人牽連五事具疏者,壹概治罪。17世紀,在通向長城關口的大道上,經常可見數萬成群衣衫襤褸的漢人男女哭哭啼啼的行走,漢*兵在揮舞鞭子驅趕。馬上的滿洲兵,用滿語不斷歡呼大叫,狂飲搶來的美酒,盤算著今天“收獲”的財寶。這些磕頭求饒、保住小命、被迫“謝恩”留活口的漢人,只好去當野蠻人的奴隸,沒有價值的老頭老太小孩子早已就地殺死。
男丁押去莊園做農奴苦工,女的分配給滿人奴隸主淫樂。被滿清殺害的新建人徐世溥,著有《江變紀略》,僅有抄本傳世,該書於乾隆四十四年被滿清禁毀。而今在北京古籍出版社重印。書中對清兵攻破南昌城的暴行進行了詳細的記載,特別是清兵將婦女抓來“各旗分取之,同營者叠嬲無晝夜”輪*的獸性,更是人間罕見。
太平天國反“清妖”的檄文“奉天討胡檄”中說的更詳細:“夫中國有中國之形象,今滿洲悉令削發,拖壹長尾於後,是使中國之人變為禽犬也。中國有中國之衣冠,今滿洲另置頂戴,胡衣猴冠,壞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國之人忘其根本也。中國有中國之人倫,前偽妖康熙,暗令 壹人管十家,淫亂中國之女子,是欲中國之人盡為胡種也。中國有中國之配偶,今滿洲妖魔,悉收中國之美姬,為奴為妾,三千粉黛,皆為羯狗所汙;百萬紅顏,竟與騷狐同寢,言之慟心,談之汙舌,是盡中國之女子而玷辱之也。中國有中國之制度,今滿洲造為妖魔條律,使我中國之人無能脫其網羅,無所措其手足,是盡中國之男兒而脅制之也。”(康熙執政時設置“滿大人”,被老百姓稱呼為“官韃靼”,對其管轄下的民戶家女子擁有初夜權,但凡婚嫁的女子,第壹夜是要送給滿大人“官韃靼”享用的。)
在這近兩代人的時間內,滿洲統治者不僅對反抗者進行血腥屠殺,而且,對已經順降者也實施嚴格的管控,只要對剃發令的稍有懈怠,便立刻人頭落地,甚至累及他人。
順治二年(1645年),江寧巡撫土國寶宣布:“剃發、改裝是新朝第壹嚴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論紳士軍民人等,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動! ”鎮江知府從別處運來拒不剃發者的首級示眾,威脅人民,貼出告示“壹人不剃發全家斬,壹家不剃全村斬”
順治二年十壹月,多爾滾往京東地區打獵,有人報告豐潤縣生員張蘇之子張東海“不行剃發”。多爾滾當即派人將張東海斬首,其父杖責五十,革去生員名色,莊頭和鄰裏四人分別受杖。
順治五年,黃州府廣濟縣民胡俊甫因居住鄉村,壹度患病臥床,沒有剃發。知府牛銓下鄉踏勘荒田,胡俊甫不知清朝法度厲害,竟然莽撞地跑到知府大人面前訴說災荒困苦。深得“時中之道”的牛銓壹眼瞥見這個蓄發違制之人,不禁心花怒放,立即解往湖廣總督羅繡錦處請功。結果“胡俊甫立正典刑,鄉保張贊宇、鄰佑張生祖、夏正德各鞭壹百”,該縣知縣郝光輔也以失察罰俸示懲。
順治十年,刑部擒獲了兩個沒有剃發的人,“供系唱旦戲子,故此留發;在外戲子似此尚多”。順治皇帝立即頒詔:“剃頭之令,不遵者斬,頒行已久,並無戲子準與留發之例。今二犯敢於違禁,好生可惡。著刑部作速刊刻告示,內外通行傳飭,如有借前項戲子名色留發者限文到十日內即行剃發;若過限仍敢違禁,許諸人即為拿獲,在內送刑部審明處斬,在外送該管地方官奏請正法。如見者不行舉首,勿論官民從重治罪。”
值得壹提的是,滿洲統治者在頒布剃發令所要求的剃發標準,並非現在人們常常看到的剃半個頭,而是將頭顱四周的頭發都剃掉,只留壹頂如錢大,結辮下垂。在頭頂留發壹錢大,大於壹錢要處死!那種清末才有的、現在不合事實地壟斷了所有清裝戲的陰陽頭發式,放在當時也得死,因為滿清規定:“剃發不如式者亦斬。”順治四年,滸墅關民丁泉“周環僅剃少許,留頂甚大”,被地方官拿獲,以“本犯即無*宄之心,甘違同風之化,法無可貸”為由上奏,奉朱批:“著就彼處斬”,縣官也以失察“從重議處,家長、地鄰即應擬罪”。
秦世禎《撫浙檄草》:“小頂辮發”每個炎黃子孫,都被迫把以前“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的頭發屈辱地剃去,只留下銅錢大壹點,梳成壹根小辮,叫“金錢鼠尾”式。將四周頭發全部剃去,僅留頭頂中心的頭發,其形狀壹如金錢,而中心部分的頭發,則被結辮下垂,形如鼠尾,實在不堪入目,不過1647年清廣州剃發易服令竟還無恥的說:“金錢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帶,實亡國之陋規。”福州遺民所撰《思文大紀》憤怒寫道:“時剃頭令下,閭左無壹免者。金錢鼠尾,幾成遍地腥膻。”“華人髡為夷,茍活不如死!”(顧炎武《斷發》詩)。
註:事實上,滿清發式從明代到清末是壹直變化的。
明代女真男性的發式,與清末那樣的前剃後辮有很大距離,剃發數量與結辮粗細差別很大。在1595年,即明朝萬歷二十三年,朝鮮派往赫圖阿拉的使者申忠壹,在《建州紀程圖記》壹書中詳細記述了赴使在建州女真努爾哈赤的營壘裏所見到的各方面情況。其中關於發式這樣寫道:女真習俗都剃發,只留腦後少許,上下二條結辮以垂。除上唇胡須只留左右十余根外,其余都鑷去。女真男性的發式,即其剃發的習俗,是將大部分頭發剃掉,只留腦後很少的壹點頭發,結成辮子下垂。如此得到了女真發式的全貌:腦後留下小手指細的頭發,擰成繩索壹樣下垂,余發全部剃掉。配合這樣的發式,胡須只留上唇左右十余根。
而1644年日本商人竹內藤因海難在北京旅居壹年,著成《韃靼漂流記》壹書。書中這樣描寫清人的發式:“他們的人都剃頭,把頭頂上的頭發留下來,分成三綹編成辮子。他們男子把唇上的胡須留下來,把下面的剃掉。無論是大官、小官和老百姓都壹樣。”對於滿洲“留頭不留發”的標準發式“金錢鼠尾”,當時人也都有描述。1648年七峰道人《七峰遺編》敘明末常熟福山陷落前後事,記載滿人發式,是所謂“金錢小頂”。
1799年,日本寬政十壹年,偽嘉慶四年,中川忠英於長崎訪談清國商人,出版了壹本專門輯錄清國人習俗的書《清俗紀聞》壹書,其中《冠禮》卷的繪畫中,壹側背站立的教書先生頭頂蓄發,編壹長辮垂於後背,其長度已達腰部,辮尾有發帶系結。從這張實圖上看,頭頂蓄發,部位沒有變,但面積已遠不止於壹個金錢大,而是足有4個金錢大,相當於壹掌心的面積。按照圖上的式樣同清初金錢鼠尾的情況相比,蓄發從壹個金錢變成四或五個金錢,數量比清初增多是明顯的,但是如果將剃發與蓄發相比較,剃發還是主要的,也就是說剃發占大部分,蓄發仍然屬於少部分。而再過100年,即在揚州十日200年後,清人的辮子變粗了,剃頭面積變小了,由初期的金錢鼠尾式變成了今人所熟知的“陰陽頭—半瓢”式。陳登原《國史舊聞》中描述得:剃發,就是把額角兩端,引壹直線,依此直線剃去直線以外之發。現將清末發式與剃發令發式比較壹下,結果令人吃驚地發現,兩者雖是繼承演變關系,但差別較大。前者幾乎將全部頭發剃掉,只留腦後小手指細的結辮下垂。而清末則將大部分頭發保留下來,結辮下垂,僅剃掉極少壹部分頭發。都是又剃又辮的發式,卻給人以判若兩人的印象。辮子和剃頭是成反比的,這時的辮子已經簡直比壹條小蛇還粗!為什麽會長粗?遺老張鈁《清末社會鱗爪》記載:清軍“在打交手白刃戰時,將辮子纏於脖項,借以避刀砍。所以軍人的辮子較大,如發少則搭以假發,或加黑絲線,以壯其形態。”就這樣,滿清的辮子,經歷了:鼠尾——豬尾——蛇尾的發展過程,才發展到我們今天認識的陰陽頭的形態。
孔子後人,原任陜西河西道孔聞謤聞聽剃發令奏言:近奉剃頭之例,四氏子孫又告廟遵旨剃發,以明歸順之誠,豈敢再有妄議。但念孔子為典禮之宗,顏、曾、孟三大賢並起而羽翼之。其定禮之大莫要於冠服。……惟臣祖當年自為物身者無非斟酌古制所載章甫之冠,所衣縫掖之服,遂為萬世不易之程,子孫世世守之。自漢、唐、宋、金、元以迄明時,三千年未有令之改者,誠以所守者是三代之遺規,不忍令其湮沒也。即剃頭之例,當時原未議及四氏子孫,自四家剃發後,章甫縫掖不變於三千年者未免至臣家今日而變,使天下雖知臣家之能盡忠,又惜臣家未能盡孝,恐於皇上崇儒重道之典有未備也。……應否蓄發,以復本等衣冠,統惟聖裁。”孔聞謤搬出孔子這塊大招牌,又引金、元二代為例,滿以為可以為孔家抵擋壹陣,保住先世蓄發衣冠。不料卻碰了個大釘子,“得旨:剃發嚴旨,違者無赦。孔聞謤疏求蓄發,已犯不赦之條,姑念聖裔免死。況孔子聖之時,似此違制,有玷伊祖時中之道。著革職永不敘用”,連孔子的面子也不給。這就揭穿了滿洲統治者所謂尊崇孔子的真面目:“奉行儒術,崇飾觀聽。”只不過是“南面之術,愚民之計”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