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在歷史長河中的鄙視鏈——浙江壹帶的墮民,現在怎麽樣了?
眾說紛紜的來歷,朱明王朝定性“丐戶”,待遇與“士農工商”迥異
墮民(墮民),被稱為平民中的賤民,他們世代居住在今浙江省的寧波和紹興、江蘇省的常熟縣和昭文縣以及上海市部分地區。他們的社會地位很低,甚至低於社會地位最末的商人階級,他們被當地人排斥和不喜,只能居住在陰冷的祠堂和偏遠的鄉下。
這些墮民到底是什麽人呢?人們有許多猜測,或說是勾踐將寡婦送上山,與當地人生下的後代;春秋戰國時,投降他國的百姓的後代;西漢初年,項羽戰敗後,跟隨他四處征戰的將士的後代;唐朝安史之亂平定後,被送到江南附近的梨園子弟;投降金人的大宋將軍焦光瓚的部隊軍士的後代等等。
目前最可信的說法是,墮民是蒙古戰敗留下的俘虜的後代,最開始出現在元末明初,大明王朝建立後,統治者將這些人定性成“丐戶”,嚴格規定他們的衣食住行待遇決不能和“士農工商”四個階層的人相同,地位卑賤。
古代封建社會下,百姓的職業和社會定位十分鮮明清晰,妳是哪個階層的人,那麽妳就只能從事哪個階層的職業,而不在士農工商的墮民,自然不能涉足這些圈子。
因此,我們暫且拋開墮民的來歷追究,能發現當時社會對他們的管束之嚴格,比如不能學習讀書只能當文盲,不能隨大流參加科舉考試改變階層,沒有自己的田地只能漂泊度日,也不可以和當地的普通老百姓通婚,更不能從商從工等。
總的說來,墮民只能做士農工商不願意做的行業了。
墮民中,男子壹般從事吹鼓唱歌的工作,或者幫大戶人家擡轎子,進入戲班子唱大戲。有人家要結婚,需要迎親吹鼓的樂手,或舉辦喪事需要敲鑼打鼓,有的大戶人家會請戲班子上門表演戲劇,甚至包括每年臘月的打儺等社會性活動,都是他們的日常生活收入來源。
墮民中的婦女大多選擇當媒人或者為女子接生的工作。他們常常穿著青衣藍色的裙子,蟬翼般的發型,耳朵上不佩戴任何裝飾,空空如也,如果要出門,必然是背著方格的藍色袋子,手裏拿著壹把藍色的雨傘。
她們上門幫普通婦女開面修眉,或者幫娘家人送別新娘,給新娘子換衣服、梳妝等,如果有哪家女子要生產了,她們會上門接生,這些工作都沒有壹個固定的收費標準,多少全看主家心情和家底。她們婦女也沒有別的生活來源,沒有田產的墮民只能靠著這些不固定的收入維持日常生活,不至於餓死。
有的手巧的墮民也會做壹些竹燈、打棕繩或者幫人打鐵、宰殺豬等工作。墮民的工作依附著士農工商階層,有的工作甚至是社會必不可少的,但實際上卻被大多數人所不喜。
這裏就要說明壹下“丐戶”,我們對於“丐戶”的理解,通常認為是沿街乞討的乞丐,居無定所,朝不保夕,而墮民區別於壹般丐戶的點在於,他們有服務的主家,日常穿著打扮上較為幹凈、體面。
墮民不能隨意離開居住的地方,因為受到大多數人的不喜,所以壹般都會居住在壹起,互相之間交流或通婚,繁衍後代,與其說他們是同壹階層,不如說是壹族,他們具有不同的姓氏甚至來歷,但在社會上的政治地位相同。
墮民居住的房子矮小,與平民的住所相比外觀鮮明,即使家裏有錢住好點的房子,也是不被允許的。上世紀四十年代,浙江省紹興相關部門對當地的墮民進行了人口普查,數據顯示,壹***有三萬多墮民。
至於服飾,墮民也有嚴格的規定。男子就帶狗頭樣式的帽子,穿橫布裙,長衫壹類的是禁止穿的,婦女普遍穿著青色上衣,袖子禁止卷起,搭配藍色的橫布裙,禁止穿著紅色的鞋子,頭上的發髻也必須比其他婦人高,發簪只允許使用骨角制成的,耳朵上不能帶首飾,在外行走,必定要手拿壹把長紙傘,夾在腋下。
外觀如此鮮明的墮民們,走在外面,只要眼睛視力沒問題的都能瞧出來,而人們都以為在外瞧見墮民是壹種晦氣,遇上必要罵上幾句,自然更不願意與他們通婚。
大明朝廷曾明文規定,所有墮民都不能擔任地方官吏、糧長以及裏長等基層官職,何況是有望進入中央的高級官職。
古代常有捐錢買官職壹說,對於壹些不是那麽重要的官職,明朝也不例外,但這個規定商人可以參與,墮民是萬萬不行的,即使墮民有錢也不行。當時浙江有位姓甄的大夫,離開家鄉後準備捐錢買個小官職,從此改變家族墮民的身份,然而他運氣不好,被同在當地的老鄉告了壹狀,不能去上任。
到了清軍入關建立大清,帝王決定免除丐戶的戶籍,但是墮民也必須要等到改變謀生職業後的第四代,並且親戚朋友中沒有墮民身份的,方能開始讀書,擁有參加科考的資格。
朝廷政令的變化——清朝統治者廢除丐戶籍,允許墮民改變職業病
墮民受到普遍排擠的社會現象絕不是壹朝壹夕就能形成的,有歷代統治者的政令推動,同時也有當地老百姓逐漸形成習慣的觀念,直到大清王朝雍正年間,墮民的社會政治地位才有了實質性的變革。
公元1723年,上位者終於頂不住壓力了,選擇向墮民稍微妥協,下令浙江地區的墮民可以免除丐戶籍,變成良民,七年後,又允許常熟地區的墮民改換門楣。
變成平民之後,墮民就不可以再從事之前的職業,得換壹個體面的工作,這期間任何人不能阻止墮民的選擇。成為良民後,墮民還應按照國家規定,按時繳納稅款,不得拖欠。
這項政令最後的效果並不好,墮民想要改變身份就必須放棄現在的收入來源,但變成平民後沒了謀生來源,沒錢繳稅吃飯維持生活開支,難道只能餓死?在地位和吃飽飯之間,很多墮民選擇了後者,不願意放棄他們賴以生存的職業。
百姓歧視墮民的思想並不是壹朝壹夕就能改變的,即使墮民換掉壹成不變的裝束,變成良民,當地的老百姓還是會下意識的排斥他們,根深蒂固的觀念和習慣不是上層壹紙政令就可以改變的。
兩個群體之間存在巨大的溝壕,即使這溝壕被政令抹平,但並不代表它就此消失。可以想象,恢復平民身份的墮民找工作之路難之又難。
再加上媒婆、接生婆等職業都是當時必須的職業,雖然她們地位低被人看不起,但不能否認這些工作的重要性,在溝通交流不便利、男女大防的時代,壹個可信任的媒婆直接影響兩家的親事。
而經驗十足的接生婆對於壹個即將生產的、生活在醫療水平並不發達的時代的孕婦,同樣十分重要。所以壹旦她們改業後,從高門大院到小家小戶必然都不太習慣,且很難找到替代的人員,想來也不願意這些墮民改變身份改變職業。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思想的不斷深入發展,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思考——對墮民的壓迫與歧視是否合理?甚至有人建立起針對墮民的墮民學校,為他們提供教育。
到公元1904年,兩萬多墮民得以正式改變戶籍,然而我們要明白,比起形式上的改變,思想上的改變才是最根本的。壹直到民國革命開啟前夕,墮民還是不願意和普通百姓通婚,還是堅持通過上大戶人家幫忙來獲得收入,維持日常開支。
從墮民的歷史中我們可以看到,封建社會的等級制度是非常不合理的,它壓迫著人性,奴役著老百姓,日復壹日的統治者不公的待遇下,人們的思想逐漸被等級制說服,以至於打心底深處贊同不合理的等級制度,這是非常可怕的。
每個人生來都是平等的,誰也不比誰高貴,誰也不比誰低賤!但如今,妳仍然能看到壹些莫名其妙的歧視存在,甚至用什麽牌子的手機、穿什麽牌子的衣服、操著什麽地方的口音、喜歡什麽樣的明星都能被另壹個群體歧視。
墮民雖然消失在歷史長河中了,但歧視還會伴隨著人類文明史壹直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