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報銷那些藥
壹,因為每個醫院的藥都是不同的,所以沒有統壹的標準,要看醫院的用藥以及醫院的資質來決定,不同等級的醫院能報銷的藥品範圍不同,具體可以咨詢相關的醫院。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範圍為:
參加人員在統籌期內因病在定點醫院住院診治所產生的藥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護理費等符合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部分(即有效醫藥費用)。
三,門診補償:
1,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
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擴展資料:
新農合報銷註意事項:
以下情況不列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範圍:
(壹)非區內定點醫院門診醫療費用(特殊病種門診治療費用除外)、未按規定就醫、自購藥品所產生的費用;
(二)計劃生育措施所需的費用,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醫療費用;
(三)鑲牙、口腔正畸、驗光配鏡、助聽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療、整容和矯形手術、康復性醫療(如氣功、按摩、推拿、理療、磁療等)以及各類陪客費、就診交通費、出診費、住院期間的其他雜費等費用;
(四)存在第三方責任的情況下,發生人身傷害產生的醫藥費依法由第三責任方承擔,如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等;
(五)因自殺、自殘、服毒、吸毒、打架鬥毆等違法行為以及其家屬的故意行為造成傷害所產生的醫藥費;
(六)出國或在港、澳、臺地區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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