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脫硫用石灰石標準
法律分析:電廠使用石灰石主要用於解決煙氣排放中有害物的問題,目前設計院要根據業主方實際采購的石灰石(用於自制石灰石粉)或成品石灰石粉中水份、粒度、碳酸鈣含量(我們建設的壹個電廠的碳酸鈣含量達到90%多)來設計粉碎系統、輸送系統、添加系統。電廠根據鍋爐的設計要求和電力設計院的要求,向供貨方提出要求,水份含量大了影響破碎效果,並且造成輸送系統出現故障(如粘接或流動輸送不走),粒度需要滿足要求在1mm左右,大了進入鍋爐爐膛不能很好地起到化合反應,細了易被送引風機拉走,造成硫化物、Nox等排放增大,碳酸鈣含量低了要想達到設計要求的排放量就要加大石灰石、粉的投放量。因此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自己電廠的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四條 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采取有利於節約和循環利用資源、保護和改善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
第五條 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