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規定中小學校內不得設置小賣部,妳支持嗎?為何?
是的,按照我國《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規定,中小學及幼兒園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確有需要設置的,應依法取得許可。對於我國禁止中小學校內不得設置小賣部的這個規定,我是舉雙手贊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第壹,在中小學校內設置小賣部容易滋生灰色地帶或腐敗,我們知道,在學校開小賣部,那可是壹個香餑餑,很多人擠破頭都想在學校開小賣部,所以容易滋生灰色地帶或腐敗,有些人為了能夠在學校開小賣部,就想方設法給學校的相關領導送錢或給予壹定的回扣,壹般在學校開小賣部的租金要比在外面開店貴上好幾倍,而實際上這個租金很多是用在打點關系上,這樣的事在社會上很多,也基本成了潛規則,現在我國規定中小學校內不得設置小賣部,就能從根上杜絕這個現象。
第二,中小學校內貨品質量得不到保障,以次充好的貨品比較常見,產品質量不過關,那首當其沖受到傷害的就是學校裏的學生。因為在學校開小賣部,成本往往要比在外面貴上好幾倍,這時小賣部老板為了拿回投資及利益最大化,通常都是進壹些便宜、質量比較差的產品。
第三,小賣部為了賺錢,售賣的產品通常都是極力地迎合學生們的興趣及口味,例如他們會售賣很多高鹽、高糖及高脂的“垃圾食品”,他們往往為了賺錢而不顧其他的,學生要是長期吃這些食品,那對身體的危害是挺大的,如今我國規定中小學校內不得設置小賣部,長遠來說,對於學生的身體健康是起了壹個保障作用,因為這樣能在壹定程度上讓學生遠離這些“垃圾食品”,至少在學校範圍不會出現這些“垃圾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