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詐騙罪和詐騙罪有區別嗎
涉嫌詐騙罪和詐騙罪有區別。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而且這個行為已經經過了法院的判決沒有爭議,就是屬於詐騙罪。涉嫌詐騙並未確認有詐騙罪,也許經過調查可以洗脫罪名,還原清白,涉嫌詐騙有可能會確認犯有詐騙罪。
涉嫌詐騙罪和詐騙罪的區別如下:
1、目的不同。詐騙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民事欺詐的直接目的是與對方當事人簽訂合同,最終目的是通過履行合同獲得經濟利益;
2、手段不同。民事欺詐只有輔助欺騙行為,詐騙有核心欺騙行為。民事欺詐行為人實施的欺騙行為是訂立合同的輔助手段,可稱為輔助欺騙行為,行為人與他人簽訂、履行合同本身不是欺騙;
3、法律關系不同。民事欺詐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法律關系,詐騙行為人與對方當事人之間不因詐騙行為而形成法律關系;
4、民事救濟的可能性不同。因民事欺詐造成他人經濟損失,被欺詐的壹方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途徑獲得救濟。詐騙行為人非法占有他人財物往往采用隱匿身份、住址等方式致使雙方不能形成民事法律關系,被害人無法通過民事訴訟途徑主張權利;
5、法律後果不同。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未達數額較大的,應受治安處罰。而通過民事欺詐方式獲取財物數額再大,也不可能構成詐騙罪。
綜上所述,詐騙罪是已經被定罪了,已經被法院判了刑。嫌疑人已經被暫時剝奪了人身自由,將會被收入監獄關押。涉嫌詐騙還沒有定罪還在收集證據的階段,這時候嫌疑人還是有相對的人身自由,可以自由活動,只不過要隨時接受警察的傳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