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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夢麟的人物軼事

1916年陳獨秀擔任北大文學院長,極力推動文學革命。蔣夢麟與陳獨秀盡管政治主張不同,相處得倒也不錯。他倆都是前清的秀才。秀才有兩種:壹種是考八股時進的秀才,稱為八股秀才;八股廢掉後改考策論,稱為策論秀才,好象也沒有八股秀才值錢了。蔣夢麟在回憶文章中寫道:有壹次陳獨秀問我:“唉!妳這個秀才是什麽秀才?”“我這個秀才是策論秀才。”他說:“那妳這個秀才不值錢,我是考八股時進的八股秀才。”我就向他作了壹個揖,說:“失敬,失敬。妳是前輩老先生,的確妳這個八股秀才比我這個策論秀才值錢。”在蔣夢麟看來,陳獨秀“為人爽直,待朋友很好”,這壹點很對蔣夢麟的脾氣:“我們兩個人,有壹個相似的習慣,在參加筵席宴會的時候,壹坐下來,我們總愛把冷盤或第壹、二道菜盡量地吃,等到好菜來時,我們已經吃飽了。所以大家說笑話,稱我們這兩個急性子,‘同病相憐’。”

盡管這對“同病相憐”的朋友,後來在政治道路上南轅北轍越走越遠,但當陳獨秀遇到危險時,蔣夢麟還是毫不含糊地救了他。有壹天,蔣接到警察廳壹位朋友的電話,說:“我們要捉妳的朋友(指陳獨秀)了,妳通知他壹聲,早點跑掉吧!不然大家不方便。”蔣夢麟便趕緊和壹個學生跑到陳住的地方,叫他馬上逃走。於是由李大釗陪陳獨秀坐了騾車從小路逃到天津。 1918年秋風輕拂著故都的時節,毛澤東帶了23個湖南青年進京,為的是組織赴法勤工儉學的事。到京後,他把他們安排到北京大學、長辛店、保定等處的留法預備班,他自己卻既不想去法國留學,也不想進大學讀書,他壹向推崇的是自學。但總得找壹份工作以資糊口啊。他暫住在鼓樓後豆腐池胡同北大教授楊昌濟,即他後來的嶽父家裏。通過楊昌濟,毛澤東得到了北大圖書館主任李大釗的引薦,得到了壹份圖書館助理員的工作:在第二閱覽室管理15種中外報紙,登記新到的報刊和閱覽者的姓名。毛澤東對這份工作十分滿意,後來在延安的窯洞裏尤對斯諾津津樂道。他不但每月有了收入,而且得以大量閱讀各種新奇的書刊,更可以結識北大的名流和來自各地的有誌青年。陳獨秀、胡適之、張國燾都是那個時候認識的。工作之余,他還有機會跑到天安門廣場,聆聽李大釗演講《庶民的勝利》。

蔣夢麟在晚年所寫的《談中國新文藝運動》中這樣回憶道:“毛澤東到北大圖書館當書記,是在我代理校長的時期。有壹天,李守常跑到校長室來說,毛澤東沒有飯吃,怎麽辦?我說,為什麽不讓他仍舊辦合作社?他說不行,都破了產。我說那麽圖書館有沒有事?給他壹個職位好啦。他說圖書館倒可以給他壹個書記的職位。於是我拿起筆來寫了壹張條子:派毛澤東為圖書館書記,月薪十七元。”

關於這件事,蔣夢麟還說過:有壹次,英國壹位議員來華,他聽到了這個我不甚願意講的故事,就說:“那時候妳給他十七元、十八元或十九元,總之只是十幾元,如果妳那時候多給他壹點錢,也許毛澤東就不會變成***產黨了。”我說那也難說,好多有錢的人不是也變成了***產黨了嗎? 離婚再娶

蔣夢麟和高仁山是莫逆之交,陶曾谷是高仁山的遺孀。1928年,由於政治嫌疑,高仁山被奉系軍閥戕殺於天橋刑場。高仁山遇害之後,蔣夢麟同情陶曾谷的淒涼處境,對她呵護有加,照顧備至。不久,蔣夢麟出任國民政府首任教育部部長,陶曾谷成為他的秘書。日久生情,二人墜入愛河。蔣夢麟宣布要同陶曾谷結婚,他向親朋好友宣稱,之所以要和陶曾谷結合,完全是為了盡朋友之間的義務,這壹說辭成為當時知識界的壹大笑談。胡適夫人江冬秀就壹直反對胡適為蔣夢麟、陶曾谷證婚,認為蔣夢麟因陶曾谷而與原配孫玉書離異,有虧於道德,到了結婚當天還把大門鎖上,不讓胡適去參加婚禮。胡適最終只能跳窗“脫逃”,成其美事。蔣夢麟與陶曾谷結婚後,夫妻感情倒是相當和諧,婚姻生活也算美滿。

難展抱負

由於陶曾谷在為人處事上存在壹些欠缺,這段婚姻並沒有給蔣夢麟帶來多少幫助。壹個最明顯的例子就是1944年北京大學“倒蔣迎胡”,反對蔣夢麟繼續擔任校長。抗戰時期,北京大學內遷,與清華、南開***同組建西南聯合大學,作為聯大常委的蔣夢麟雖然盡心盡力,但是依然對北京大學寄予厚望,希圖在抗戰勝利後重新復興北大,振興中國的文化教育事業。然而正當他躊躇滿誌,準備在復校的北大大展宏圖時,北京大學卻出現了壹股反對他繼任北大校長的勢力,包括他的老友傅斯年、周炳琳等壹些知名教授。這些人反對蔣夢麟,固然是因為他以行政院秘書長兼任北大校長與當時大學校長不得兼任政府官員的規定不符,但是據知情人講“他的夫人與多位談不來”也是重要原因之壹。傅斯年也承認蔣夢麟“與北大教授感情不算融洽,總是陶曾谷女士的‘貢獻’”。因為妻子的緣故而不能施展自己的抱負,這是蔣夢麟的壹大遺憾。

朋友反對

1958年陶曾谷去世後,蔣夢麟與女兒女婿壹家生活在壹起。起初兩年,雖有不少人說媒,蔣夢麟卻不為所動,1960年蔣夢麟初見徐賢樂,便著了魔,繳了械。徐賢樂壹直追求者甚眾,曾經嫁給楊傑,結婚7個月後,兩個人便因為金錢問題,以離婚收場。徐賢樂認識蔣夢麟時,她雖已年過半百,但風韻猶存。

蔣夢麟的朋友們非常著急,老友胡適壹直站在蔣夢麟這邊,這壹次,他也投了反對票。胡適住在醫院,就寫信勸說蔣夢麟,還為蔣夢麟支著兒,張群、陳誠等蔣夢麟的政界朋友也是紛紛表達了對婚事的異議。

驚動第壹夫人

陳誠直截了當地告訴蔣夢麟:“我的太太接到蔣夫人(宋美齡)——第壹夫人的電話,她堅決反對妳跟這位徐小姐結婚,我的太太也反對,都要我轉告於妳。如果妳壹定要和她結婚,那麽我們以後不能見面了,至少,妳的夫人我們是不能見面了。”

蔣夢麟猶豫了,1961年7月11日,蔣夢麟去看望胡適,壹進病房他說:“孩子不聽話,醫生要妳住在城裏,妳不聽醫生的話,又搬回南港了。妳給我的信,我已聽了妳的話了。現在我說的話,妳也要聽了?”蔣夢麟對胡適信誓旦旦,說自己會取消婚禮,然而壹個星期之後,胡適知道了壹個消息,蔣夢麟居然舉行婚禮了。

心生不滿

1962年年底,蔣夢麟不小心傷了腳住院治療,住院未久,徐賢樂便心生不滿,於1963年1月19日借口回家做年糕,將自己原在蔣家的戶口遷了出去,並且把行李也搬回了自己原來在“中央信托局”的宿舍。蔣夢麟傷愈出院,徐賢樂已經不知去向。徐賢樂的所作所為令蔣夢麟再也不能容忍。1963年1月23日,他委托婚禮的證婚人、臺灣有名的大律師端木愷致信徐賢樂,表示“由於兩人的生活習慣、思想誌趣無壹相同,相處愈久,隔閡愈深,此次折骨就醫,彼此意見更多不合”,經多日考慮後“決定分居”,但是可以每月給徐賢樂新臺幣3000元。這壹提議遭到了徐賢樂的拒絕。2月8日,蔣夢麟再經端木愷發出第二封信,指責徐賢樂擅自領去其應得之利息、股息。4月10日,蔣夢麟正式以“不堪徐娘虐待之苦”向臺北地方法院正式請求離婚,繼而又專門舉行記者招待會。

離婚官司

此時蔣夢麟已是風燭殘年,腿傷未愈,體質孱弱,接受媒體采訪時,他當場老淚縱橫:“我堅決要和徐女士離婚,我有道理,也有原因的。我已是望百之年的老人了,在社會上做了幾十年的事,也不是小孩子,豈會這麽容易受人挑撥?”“到現在壹年多,我失望了,我受到人生所不能忍的痛苦:家是我痛苦的深淵,我深深地後悔沒有接受故友胡適之先生(此時胡適已經去世)的忠告,才犯下了錯誤。我愧對故友,也應該有向故友認錯的勇氣,更要拿出勇氣來糾正錯誤。在經過親友調處不諧之後,才毅然向法院起訴請求離婚,以求法律的保障。”

對於蔣夢麟的這些做法,徐賢樂也不甘示弱。她以“我與蔣夢麟”為題不斷在報刊上發表文字,否認她與蔣夢麟已經構成了離婚的條件。徐賢樂的反訴條理清明,也不能不算離婚官司中的好文章。尤其對“侵瀆先室”的反駁,列舉出蔣先生當年婚中戀慕陶女士,與原配夫人分居,後陶女士下嫁原告,“故原告此所謂‘先室’究指何人,已滋異議”。對於蔣在離婚書中說“指責她趁著蔣開刀之際把存折、股票、土地過戶”,她的回答也算工整,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小兒女撒嬌之態:“當初妳說的,妳的東西都歸了我,所以我今天做的無非是照著妳的意願做罷了。”

1964年1月23日,這場曠日持久、轟動臺灣島的離婚官司,最終經人調解而息訟,蔣徐二人協議離婚,由蔣支付給徐贍養費50萬元。塵埃落定後僅僅半年,6月19日,蔣夢麟便因肝癌病逝,終年7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