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屋拆遷補償條例的意見說明
出臺背景
2009年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區天回鎮金華村村民唐福珍在前夫胡昌明房屋被強行拆遷時,點燃汽油自焚,後因搶救無效於11月29日不幸死亡。 隨後,12月7日,北大五名教授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修改《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這些事件經媒體報道後,再次引起了人們對拆遷及拆遷條例修改的廣泛關註和討論[1]。
編輯本段新條例的產生
2009年12月16日,國務院法制辦召開專家研討會,聽取了包括北大五名教授在內的民法、行政法方面的專家對《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修改工作的意見。2010年1月20日,國務院法制辦再次組織專家座談,聽取專家的意見。 相關漫畫
北大法學院教授王錫鋅參加了這兩次會議。他說:“在這兩次研討會上我感覺到,整個討論都是比較開放、充分的,也是比較深入的。對比兩次研討會所形成的稿件,我感覺專家參與座談不是走過場,而是各種意見得到了充分吸收消化。” 在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國務院法制辦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經反復研究、修改,形成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征求意見稿)》,並於29日公開征求民意。 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王才亮對記者說,毫無疑問,在拆遷矛盾日益加劇的情況下,國務院法制辦公開這壹征求意見稿有著十分積極的意義。 “房屋征收涉及千家萬戶的利益,公開征求意見體現了立法民主,能夠有力遏制閉門立法中利益集團所施加的負面影響,有利於制定出壹部符合憲法和物權法規定,並能真正維護公***利益,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權益的法規。”王才亮說。
編輯本段新拆遷條例二次征求公眾意見
征求公眾意見 擬取消行政強拆
2010年12月15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稿)》全文,再度就“新拆遷條例”立法征求公眾意見。根據意見稿,行政強制拆遷將取消,須由政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註:關於《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稿)》的說明。
新聞背景
由於房屋強拆,屢次出現不良事件發生,尤其是近期的“武漢違建戶撞傷11名城管”造成巨大社會反響。 武漢違建戶撞傷11名城管
2010年1月29日,國務院法制辦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征求意見稿)》首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對此,社會高度關註、討論熱烈。截至3月3日,***收到意見和建議65601條。 據了解,首次征求意見後,國務院法制辦會同有關部門對反饋的意見和建議逐條進行了整理、分析,選取40多個典型城市就建設用地來源、房屋拆遷和土地征收等情況進行了專項調查統計。經過多次論證,聽取專家、有關機關意見之後,形成了此次的二次征求意見稿。 針對群眾關心的房屋征收的補償問題,二次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金額,不得低於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征收範圍的確定即公***利益的界定壹直是社會各界關註的熱點。二次征求意見稿規定建設項目都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並明確因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以及教科文衛體、資源環保、防災減災、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事業以及國家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需要可以實行房屋征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舊城區改建應當納入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經市、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征收程序是規範政府征收行為、維護被征收人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對此,二次征求意見稿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風險評估,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論證,並將房屋征收範圍、征收補償方案予以公布征求意見。 此外,二次征求意見稿還對房屋征收實施機構、強制搬遷等問題予以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