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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張誌超案被最高法指令再審嗎?

案發13年後,時年16歲的山東中學生張誌超涉奸殺同學壹案有新進展。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再審決定書顯示,最高法已指令對這壹案件再審。

今日(2月2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山東張誌超壹案的再審決定書。其內容顯示,最高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審判決認定原審被告人張誌超強奸致人死亡、原審被告人王廣超包庇的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最高法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條款,決定指令山東高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再審。

張誌超曾是山東臨沭二中分校高壹24班班長,被指控在16歲這壹年,在教學樓洗刷間強奸並殺死壹名同校女生。

山東臨沂中院經審理認定,2005年1月10日6時20分許,也即屍體被發現前壹個月,張誌超在臨沭二中教學樓壹洗刷間內遇到被害女生,見四周無人,即起奸淫之心。上前用隨身攜帶的鉛筆刀架在其脖子上,在洗刷間內采用捂嘴、掐脖子等手段將其強奸,並致其窒息死亡。

2006年3月,山東臨沂中院做出壹審判決認定張誌超強奸罪成立,判處其無期徒刑。

壹審判決後,張誌超及其母壹直堅持申訴。

今日,張誌超的代理律師、北京大禹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遜證實,張誌超壹案目前已有最高法指令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