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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華中科技大學體育類招生簡章(運動訓練專業)

2023年華中科技大學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已經公布,主要包含招生項目、招生計劃、報名條件、 考試 安排、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華中科技大學2023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

根據《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 民族 傳統 體育 專業招生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2023年我校運動訓練專業面向全國實行單獨招生。

壹、 專業介紹

1.培養目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較好的科學和文化素養,具備現代教育、健康理念,系統掌握專項運動教學、訓練、競賽的基本理論與方法,具備較強的專項運動技能和運動訓練指導及競賽組織能力,能夠勝任專項運動教學、訓練和競賽組織 工作 ,並具有良好的服務於社會體育各行各業能力的新型體育復合型人才。

2.我校運動訓練專業學制為全日制本科四年。

3.頒發學歷學位 證書 。凡具有華中科技大學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完成規定的課程修讀學分,達到 畢業 要求者,準予畢業並頒發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畢業證 書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 畢業生 ,授予華中科技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二、招生計劃及項目

1.招生計劃:27人以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2.運動專項設置:

三、報名條件

1.符合2023 年普通 高考 報名條件,且已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普通高考報名(具體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執行)。

2.具備我 校招 生項目的國家壹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且考生本人的運動員技術等級項目應與報考的招生項目壹致,考生如具備所報考項目的多個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報名時需填報所有符合報名要求的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考生運動技術等級以“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ducation.com)或“體教聯盟APP”中“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公示的數據信息為準,且2023年報名考生的等級證書審批日期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3.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良好。我校對考生身體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四、報名方法

1.考生必須統壹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系統”(以下簡稱“體育單招系統”)進行註冊(驗證考生報名資格)並報名,具體時間:

註冊時間: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報名時間: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2.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體育單招系統”進行註冊報名,報名時應合理選擇不超過2所招生院校,並確定 誌願 順序。錄取將依據考生確定的誌願順序執行。考生依據體育專項考試的收費標準和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文化考試收費標準,在線繳納考試費。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考生生源地信息進行審核,考生生源地如有變化,考生應根據審核後的生源所在地文化考試收費標準,辦理文化考試費補繳或退費手續,未按規定時間補繳文化考試費的考生將被取消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

3.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普通高考報名,具體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執行。

4.報考專項只能填寫我校規定項目中的壹項。考生報考的專項應與運動技術等級證書項目壹致,不得改動。

5.考生報名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所造成的壹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報名材料不全或存在虛假現象,均視為報名無效。

五、考試

考試時間、地點及打印考試準 考證 等具體事宜,以國家體育總局“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公布內容為準。

(壹)文化考試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四科,每科滿分為150分,四科滿分為600分,使用國家通用 語言 文字作答。

文化考試時間:2023年4月15日至16日

文化考試地點:由高考報名所在地省級招生機構組織,詳見文化考試準考證(登錄“體育單招系統”打印文化考試準考證)。

(二)體育專項考試

體育專項考試采用全國統考和分區統考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體育總局委托有關院校組織體育專項考試,按照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23版)評分。考生必須依據所獲得的運動等級證書的項目進行體育專項考試,不得跨項考試。體育專項考試將進行興奮劑檢查,考生應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拒不簽訂承諾書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興奮劑違規的考生,視為考試作弊,取消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並通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體育專項考試時間、地點請查看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ducation.com) 或“體教聯盟APP”具體通知。

六、錄取原則

1.文化成績、體育專項考試成績均須達到我校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 分數線 :文化成績不低於150分,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文化成績不低於130分;體育專項成績不低於70分。

2.采用國家體育總局最新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在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後)和體育專項成績按照3:7比例進行綜合評價,文體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文體綜合分計算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采用四舍五入計數保留法。考生文體綜合分不得低於60分。

3.對於達到我校文化和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我校依據上線考生填報的誌願梯次順序,根據分項目招生計劃按照文體綜合分由高到低分男女進行錄取,文體綜合分相同時按體育專項成績擇優錄取。優先錄取壹誌願,若招生計劃未完成,再錄取二誌願。

4.錄取結果信息將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網站進行公示。

5.考生若已報名運動訓練專業誌願並被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6.考生弄虛作假,或發生考試違規違紀行為,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入學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入學復查

1. 新生 入學後,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並組織專家進行專業復測,如發現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錄取條件、違反招生規定、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2.錄取為運動訓練專業的學生進校後不能調整到其他專業。

八、其他事項

1.若教育部、體育總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運動訓練專業招生有新的規定,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2.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負責運動訓練專業招生工作過程中的監督檢查,本科生院招生工作辦公室和體育學院落實運動訓練專業招生工作的紀律與規定。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7-87542228(本科生院招生工作辦公室)

027-87557645(體育學院)

咨詢時間:工作日8:00-11:50/14:00-17:30

紀檢監察電話:027-87543616

傳真:027-8755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