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揭密:明星與經紀人是怎樣分賬的?
內地經紀公司和藝人之間的利益分成壹般是“三七開”,而壹些當紅明星在約滿後續約時,經紀公司會主動降到“二八開”,甚至可能出現“壹九開”。 ——王曉京
言承旭曾指斥經紀人是“吸血鬼”
明星經紀的幾種形式
“肥水不流外人田”,很多藝人在選擇“管家”時,首先會考慮找家人為自己打理大小事務。趙薇的嫂子陳蓉、李亞鵬的哥哥李亞偉、那英的姐姐那辛、章子怡的哥哥章子男、範冰冰的父親範濤、李小璐的父親李丹寧、孫悅的哥哥孫洪波、李冰冰的妹妹李雪……都因此而成為了經紀人。而臺灣的“帽子歌後”鳳飛飛以及範曉萱、李玟等,也將所有的對外業務交給了老媽。
不過,由於“任人唯親”原則下的經紀人通常缺乏專業水平和經驗,問題也隨之而來。例如,趙薇每次面對負面新聞,其嫂子兼經紀人陳蓉總是采取“鴕鳥政策”面對大眾,令趙薇的形象大受影響。李亞鵬的哥哥李亞偉在處理“鵬迅分手”、“鵬菲戀”等事情的時候,同樣顯得缺少經驗。而當年因為成龍與章子怡鬧出了緋聞,章子怡的哥哥章子男甚至對媒體信口開河地說:“成龍還要靠咱們家子怡炒作呢!”
業內人分析,這種親友型的經紀人雖然跟明星比較貼心,但是在處理事情上,容易遷就對方,考慮問題不夠客觀、理智和長遠,並不見得利於藝人的發展。現在,走國際路線的章子怡就已經拋棄了哥哥“另覓新歡”,其海外經紀人是在美國影視圈打拼多年、經驗豐富的新加坡人紀靈靈。
與上面的“家庭作坊式”不同,劉燁、孫儷、黃聖依、F4等許多新人,在剛出道時都是由經紀公司花錢包裝的。業內人士分析,大的經紀公司擁有強大的團隊和財力為藝人的發展做策劃、處理演藝事務,對事情的反應更快。不過,由於合約壹般有利於負責投資的經紀公司,所以當藝人走紅之後,名氣和所得往往不成正比,矛盾便由此而生。
還有壹些藝人選擇了“個體戶”的形式,如馮小剛徐帆夫婦、陳凱歌陳紅夫婦、張國立、郭峰等,有的成立工作室,有的連公司都懶得成立,自主經營,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務。當然,也有壹些藝人選擇關系松散或者自由度較大的經紀約,如章子怡、蔣雯麗、田震、張靜初、夏雨等,他們看重的是經紀公司專業的操作和對其職業前景的理性規劃。
走國際路線的章子怡也改簽了壹位“國際化”的經紀人
黃聖依與“星輝”的糾紛反映藝人與經紀人的矛盾利益分配弄出“糊塗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