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王偉是誰啊。
[海空衛士]
海空衛士
2001 年4月1日上午,在執行對美軍用偵察機跟蹤監視的任務中,所駕駛的飛機被美機撞毀後跳傘落海,光榮犧牲,年僅33歲。王偉落海後,海軍及地方有關單位和人民群眾,克服海上惡劣環境和復雜氣候等困難,連續奮戰了14個晝夜,展開了大規模的搜救行動。全國各族人民以各種方式表達了對王偉同誌安危的牽掛之情,強烈譴責美方侵犯中國主權的霸道行徑,體現了中華民族的偉大凝聚力。這次在執行任務時,王偉堅毅果敢,沈著冷靜,英勇頑強,用生命譜寫了壹曲愛國主義和革命英雄主義的壯麗凱歌。
王偉犧牲後,中央軍委於2001年4月24日在北京舉行了命名大會,授予“海空衛士”榮譽稱號和壹級英模獎章,被海軍黨委批準革命烈士。
2001年4月1日上午,中國發現美國壹架EP-3型偵察機飛抵中國海南島東南海域上空,中國派出兩架J-8殲擊機進行監視。9時7分,中國飛機在海南島東南104公裏處正常飛行時,美機突然轉向,其機頭和左翼同壹架中國飛機(王偉駕駛)相撞,造成中國飛機墜毀,駕駛員王偉跳傘後下落不明。美機隨後在未經中國許可的情況下進入中國領空,並於9時33分降落在海南陵水機場。臺海危機發生以來,美國頻繁派遣軍用飛機在中國沿海地帶收集中國軍事情報,並曾經偷越中國領空,經常與中國戰鬥機發生對峙。這次是最嚴重的壹次,直接造成兩架飛機壹毀壹傷,中國駕駛員下落不明。而且美國在處理這次危機時搶先報道事件,並沒有按照慣例先同中國進行磋商,使得事件進壹步復雜化。
中國的反應
中方認為美方無視國際法上的有關制度,濫用飛越自由,是造成此次撞機事件的主要原因。美方辯稱4月1日的撞機事件發生在國際空域,在該空域的美國飛機享有飛越自由。中方認為,此次中美飛機相撞發生在距海南島東南104公裏處的中國近海上空,這是屬於中國專屬經濟區的上覆空域。根據現行的國際法制度,雖然所有國家在他國專屬經濟區上空都享有飛越自由,但是這項自由絕不是無限制的,各國在行使這項飛越自由時要受到國際法有關規則的約束。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58條規定,各國只是在該公約有關規定的限制下才享有在他國專屬經濟區上空的飛越自由。該條第三款明確地規定了這種限制,即各國在他國專屬經濟區上空行使飛越自由時,“應當顧及沿海國的權利和義務,並遵守沿海國按照本公約的規定和其他國際法規則所制定的與本部分不相抵觸的法律規章”。根據公約第56條的規定,沿海國對專屬經濟區的權利除開發、利用、養護和管理自然資源外,還享有該公約所規定的其他權利。按照公約第301條,壹國在行使其公約下的權利或履行其公約下的義務時,“應不對任何國家的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進行任何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或以任何其他與《聯合國憲章》所載國際法原則不符方式進行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這壹規定表明,沿海國在其專屬經濟區內的“其他權利”就包括其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不受侵犯及維護其國家安全及和平秩序等壹般國際法上的權利。據此,壹國飛機在另壹國專屬經濟區上空行使飛越自由時,必須尊重沿海國的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得危害沿海國的國家安全與和平秩序,任何無視沿海國上述權利的行為都是對飛越自由的濫用。美國沒有簽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但中方認為海洋法公約的上述壹系列規定已成為公認的國際法規則,即使尚未成為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同樣也要受到這些規則的拘束。
4月1日撞機事件後,中國方面先後有“人機都不放”、“人機同時放”、“先放人後放機”三種方案。再後中***中央在4月2日最終確定了“人機分離”的原則。其主要因為:“第壹,如果此時把美國24個人扣在中國時間太長,會引起美國民眾的強烈反感;第二,美國的復活節(4月20日)即將來臨,這在美國是壹個很重要的節日,如果到那時美機組人員還不能與其家人團聚,也會造成美國民眾對我的反感,對我國的外交鬥爭會造成不利影響。”在這樣的原則下,4月11日下午,美國駐華大使普理赫向中國外交部長唐家璇遞交了關於美國軍用偵察機撞毀中國軍用飛機的致歉信。4月12日清晨美機載24名美國飛行員回國,7月3日晚美國軍用偵察機經拆卸後由俄羅斯運輸機運離中國並於次日抵達夏威夷。
撞機事件發生後,中國國內又掀起了壹場新的反美宣傳活動。和王偉壹起執行任務的中國飛行員趙宇和中國官方都指稱,美國飛機在飛行中突然大轉向,撞毀中國戰機,飛行員王偉失蹤。同時,中方還指責美國飛機在沒有中國許可的情況下進入中國領空,降落在中國機場,不僅侵犯了中國的主權而且還威脅到國家安全,中國強調美方在進行間諜活動。撞機事件惹民憤,美國聯邦調查局當地時間4月17日(北京時間4月18 日)發布消息稱,他們已經證實美國壹些網站在過去十幾天裏遭到了中國黑客的襲擊,並表示類似的攻擊事件可能還會發生。中國要求美國停止在中國沿海的偵察活動,並且正式道歉。中國政府還向美國提出了100萬美元的索賠要求,但美國只同意支付34576美元,遭到中方斷然拒絕,賠償問題就此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