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如何狀告村支書
整理好書面材料與證據,也可以委托律師代寫相關投訴材料,向紀檢或者監察部門投訴,舉報村長的也可以去鄉政府的紀檢部門。
各級政府機構都有紀檢監察機構,妳可以選擇多種方式舉報,匿名信、電話都可以,最好不要去鎮上,鎮上的官員和村裏的官員關系密切,直接找縣級或以上的單位,也可以找法律服務機構獲得幫助,到律師事務所或者鎮上的司法所,司法所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妳可以向他們求助。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假公濟私,對控告人、申訴人、批評人、舉報人實行報復陷害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
第壹百壹十壹條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