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開出3萬元”頂額罰單”懲罰場所控煙不利,妳怎麽看
近日,閔行區衛生健康委開具了上海控煙違法場所的首張“頂額罰單”。該罰單也是自2017年3月1日《條例》修正案生效實施後的首張最高“頂額”場所控煙罰單。
4月27日,閔行區衛生健康委開展突擊監督檢查時發現,位於虹橋鎮的壹家花鳥市場地下壹層商戶公***區域均未設置統壹的禁止吸煙標識和控煙監管電話;在地下壹層多條過道和轉角處,執法人員發現地面上散落多個煙蒂;在該市場二層辦公區域發現煙具兩個,且煙缸中有若幹煙蒂;在副總經理辦公室查見煙具壹個等控煙違規問題。現場執法人員、閔行區衛生健康委監督所環境衛生監督科劉敏吉說,“被處罰人違反了《條例》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依據《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罰款人民幣三萬元整。”
無獨有偶,在今年7月,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也因電子煙門店沒有明顯禁煙標識,開出了全國電子煙市場首張罰單。
5 月 31 日,深圳市控煙辦聯合南山市場監管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及媒體記者來到轄區的天利名城、海岸城片區開展專項控煙行動,對各商鋪進行隨機檢查。檢查發現,天利名城二樓某品牌電子煙門店內,個別工作人員和市民存在吸電子煙行為,且店內沒有看到明顯的禁煙標識,執法人員隨即對該電子煙門店展開詳細檢查並固定證據,對店內吸煙人員當場處罰 50 元人民幣並責令改正。
因電子煙門店涉嫌違反《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執法人員立即立案調查,經查,該店存在控煙違法行為,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該店依法作出 2000 元罰款的處罰決定,屬於全國首例。該門店經營者也當場表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嚴格遵照控煙條例規定,在顯眼位置張貼禁煙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