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目標的原則有哪些?
制定目標的原則包括:明確性、衡量性、可完成性、實際性、時限性。
1、明確性
S(Specific)——明確性
所謂明確就是要用具體的語言清楚地說明要達成的行為標準。明確的目標幾乎是所有成功團隊的壹致特點。很多團隊不成功的重要原因之壹就因為目標定的模棱兩可,或沒有將目標有效的傳達給相關成員。
2、衡量性
M(Measurable)——衡量性
衡量性就是指目標應該是明確的,而不是模糊的。應該有壹組明確的數據,作為衡量是否達成目標的依據。?
3、可完成性
A(Achievable)——可完成性
目標是要能夠被執行人所接受的,如果上司利用壹些行政手段,利用權利性的影響力壹廂情願地把自己所制定的目標強壓給下屬,下屬典型的反映是壹種心理和行為上的抗拒:我可以接受,但是否完成這個目標,有沒有最終的把握,這個可不好說。
4、R實際性
R(Realistic)——實際性
目標的實際性是指在現實條件下是否可行、可操作。可能有兩種情形,壹方面領導者樂觀地估計了當前形勢,低估了達成目標所需要的條件,這些條件包括人力資源、硬件條件、技術條件、系統信息條件、團隊環境因素等,以至於下達了壹個高於實際能力的指標。
5、時限性
T(Time-constrained/Time-related)——時限性
目標特性的時限性就是指目標是有時間限制的。例如,我將在2005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某事。5月31日就是壹個確定的時間限制。
沒有時間限制的目標沒有辦法考核,或帶來考核的不公。上下級之間對目標輕重緩急的認識程度不同,上司著急,但下面不知道。到頭來上司可以暴跳如雷,而下屬覺得委屈。這種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定的方式也會帶來考核的不公正,傷害工作關系,傷害下屬的工作熱情。
百度百科-smart(目標制定管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