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14周歲在法律上叫什麽
14周歲的女性稱為婦女,未滿14歲的男女稱為兒童。婦女不是單純指已婚婦女。婦女的定義是成年女子的通稱;但在法律上年滿14周歲的女孩稱之為婦女。在司法解釋中定義14歲以上的女性稱為婦女,未滿14歲的男女稱為兒童。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未滿14周歲的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
猥褻兒童罪和奸淫幼女罪的區別:
1、犯罪目的不同。猥褻兒童罪行為人的主觀目的是為了刺激、滿足自己性欲或挑逗兒童性欲,而奸淫幼女罪行為人的目的就是為了奸淫幼女。
2、行為方式不同。猥褻兒童罪行為人實施的犯罪行為,除了特殊情況下可以是性交行為外(如行為人是婦女,受害人是男童),大部分都是性交以外的淫穢行為。而奸淫幼女罪行為人實施的犯罪行為則只能是性交行為。
3、犯罪對象不同。猥褻兒童罪的犯罪對象是未滿14周歲的兒童。可以是女童,也可以是男童。而奸淫幼女罪的犯罪對象則只能是未滿14周歲的幼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