蘄春縣屬於哪個市?
蘄春縣隸屬於湖北省黃岡市。
蘄春縣地形狹長,形如船帆,地勢北高南低,地貌復雜。北部為山區,層巒疊嶂,峽谷幽深,風光峻美;中部為丘陵地帶,崗巒起伏,綠樹成蔭,風景旖旎;南部為平畈圍區,湖泊棋布,港汊縱橫,漁稻飄香。
境內最高點為青石鎮境內的雲丹山主峰,海拔1244.1米;最低點為八裏湖農場境內的龍鳳寺閘,海拔12米。蘄春屬亞熱帶大陸季風氣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氣候溫和,歷年平均無霜期249.1天,降水量1341.7毫米,日照時數2025.8小時,氣溫16.8度。就蘄春縣的歷史來說,早在春秋戰國時期,該地區屬楚國的疆域。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嬴政建立了秦朝。在郡縣制下,今湖北省蘄春縣壹帶屬九江郡這壹建制。公元前201年(西漢高祖六年),正式在今黃岡市蘄春縣壹帶設立蘄春縣。由此,就蘄春縣這壹建制,始於西漢初期,距今已有2200多年的歷史了。
47年(東漢建武二十三年),漢在蘄置侯國,封陳浮為蘄春侯,傳三世,國除,復蘄春縣。208年(東漢獻帝建康十三年),赤壁之戰後,蘄春屬吳,孫權置蘄春郡,治蘄春,轄蘄春、邾縣、尋陽,上隸揚州。三國這壹歷史階段,魏蜀吳三國鼎立,今蘄春縣壹帶成為東吳的疆域。
西晉永興時期,尋陽縣治徙江南(改名潯陽縣),其江北地(即今黃梅縣、武穴市東部)並入蘄春,蘄春隸屬豫州之西陽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