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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購從哪壹年開始

北京限購從哪壹年開始

北京限購是從2011年開始的。

記者從豐臺、海澱、朝陽等區的區房管局獲悉,市住建委已制定並下發了北京樓市調控新政的執行細則,各區縣都已開始按照該細則辦理具體業務。此外,按新規定,拆遷安置住房將由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核確定購買人,並報市住建委備案後直接進行網簽,但網簽後計入家庭已擁有住房數量。

從內容看,細則首先明確,凡在2011年2月17日零時零分之後,進行網上簽約的住房交易,均應當執行新的限購政策。據了解,在2月17日,北京還有部分區縣進行了少量的網簽,這部分網簽依然需要進行購房人資格的審核。

其次,細則明確拆遷安置住房由區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核確定購買人,並報市住建委備案後直接進行網簽,網簽後計入已擁有住房數量。這意味著,已經獲得了壹套拆遷安置房的家庭,還可以新購買壹套住房。但拆遷家庭現在名下已有住房數不會影響安置房的獲取資格。

市房協副秘書長陳誌表示,拆遷安置房是在拆遷過程中進行的補償,拆遷補償分為貨幣補償和實物補償兩種,安置房為實物補償。被拆遷家庭並非是主動去購買新房,而是被動的因拆遷而獲得補償,因此即使家中已擁有兩套住房,仍不影響獲得拆遷安置房。而如果加上拆遷安置房,家中已有兩套住房的,將則無法再新購住房。

第三,執行細則明確了贈與、房產抵債、繼承等行為如何執行“限購政策”。按照執行細則,被贈與方需進行購房資格審核,房產抵債需法律文書,否則也需通過購房資格審核,繼承則正常,不需要通過購房資格審核。

此外,在家庭房產套數認定等問題上,執行細則也明確,除了商品房,房改房、有產權的保障房、拆遷安置房等,只要是擁有產權的住房,都將計算為家庭已有住房。不但包括商品房,也包括房改房、拆遷安置房、有產權的保障房等。值得註意的是,非同壹家庭的兩名及以上個人***同擁有壹套住房產權,各計壹套已擁有住房。但***有產權人相互之間轉讓***有住房產權的,不需要進行購房資格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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