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清被判14年,趙發琦等人分別被依法懲處,此事涉及了哪些法律問題?
王林清被判14年,趙發琦等人分別被依法懲處,此事涉及了哪些法律問題?這個時候就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了,我認為法律是道德的底線,是具有強制約束力的道德。道德可以譴責作惡的人,但對作惡的人沒有強制的約束力。但法律不同,違反法律可以判決的形式來保證強制執行。比如欠債不還,可以通過民法典來進行民事訴訟,待民事判決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又如,盜竊的人可能面臨警察的抓捕、檢察官的指控、法院的刑事判決,最後可能面臨牢獄之災,這些都是用法律來保障強制執行的例子。
因此,我認為法律是保障人的自由,這自由包括生命、財產和行動自由。我們將這保護自由的規則寫成法律條文,上升為國家的意誌,由國家來保障法律的強制實施。於是法律成了壹種強制規範,這個規範要求我們按這種約定行事或者禁止實施某種侵害他人的行為,如此可以保障我們的自由不被別人無端侵害。也就是說,法律既保護我們也約束著我們。
另外,法律還約束國家,因為國家只能按照法律的規定來施行法律,特別是在限制公民的自由時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來執行,比如抓捕壹個人,必須要依據刑法、刑訴法的相關規定,有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這個人的行為違反了既定法律的哪壹條哪壹款,否則就不能抓捕,也不能剝奪其自由。綜上,我認為法律目的是保護自由,方式是要求每個人在不侵害他人自由的情況下行使自己的自由,因此,法律既具有保護性又具有約束性,同時法律還約束國家。法律的意義是在於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