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開始增值稅稅率調整 財務人員這些事做好了嗎
答,5月1日起,增值稅稅率調整,會計註意這6個稅率問題1
1、單位組織員工出去遊玩,單位向公交公司租賃大客車載職工,公交公司給單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嗎?
根據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下列專案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專案、免征增值稅專案、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因此單位購入的服務用於員工出行遊玩,屬於用於集體福利,該筆支出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2、2018年5月1日後對原稅率發票紅沖後重新開具,適用什麽稅率?5月1日前未開具發票,調整稅率後再開具發票,適用什麽稅率?
應按照原稅率開具;應當按照納稅義務發生時間適用稅率,納稅義務發生在5月1日前的,適用17%、11%的稅率;納稅義務發生在5月1日後的,適用16%、10%的稅率。
3、稅率調整後,稅控裝置是否需要升級才能開具新稅率發票?
屆時將會進行升級,具體等上級主管部門通知。
4、5月1日前,取得17%稅率專票,按規定抵扣了,5月1日後銷售(壹般計稅方法),還能適應16%稅率嗎?
自2018年5月1日起,所有適用17%都調整為16%,購買貨物,在5月1日前取得17%稅率專票,5月1日後銷售(壹般計稅方法)也適應16%稅率,不要感覺占便宜,因為銷售方開17%,其已經繳納17%的增值稅額。
5、征收率5%跟3%調整了嗎?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檔案,沒有涉及到征收率和預征率的調整,比如壹般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租賃滿足簡易計稅方法條件選擇簡易計稅方法,適用征收率5%,2018年5月1日後征收率還是5%。
6、2018年5月1日之後取得的5月1日之前開具的稅率為17%、11%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還可以認證嗎?
只要在規定的認證期限內(開具之日起360內)認證即可。
5月1日開始,要下調增值稅稅率嗎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的規定
壹、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
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
商業企業5月1日增值稅稅率有調整嗎財稅〔2018〕32號:
壹、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
三、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四、原適用17%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的出口貨物,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6%。原適用11%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1%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0%。
5月1日起是降增值稅稅率嗎, 5月1日哪些行業增值稅稅率下調從2018年5月1日起,壹是將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
增值稅稅率檔次四變三開始了嗎還沒開始實行
*** 工作報告中,圍繞財稅領域的幹貨還不止這些。比如報告提出,要落實和完善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政策。簡化增值稅稅率結構,今年由四檔稅率簡並至三檔,營造簡潔透明、更加公平的稅收環境。
5月1日增值稅稅率下調後 財務如何做合同修改
5月1日增值稅稅率下調將正式實施,增值稅稅率下調後可能會給企業履行合同帶來潛在的法律風險。對此財務需要如何處理公司合同的事宜?愛員工我為大家支招。
對於稅率的調整,可能會給企業履行合同帶來潛在的法律風險。這是基於增值稅固有的特性,即增值稅系價外稅,以下圖某企業17%的增值稅稅率為例,我們通常看到增值稅發票中有商品的單價、數量、金額以及稅率、稅款,價稅合計即為我們出售給買方的最終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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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商品的總價(價稅合計)=商品金額+商品金額*17%=商品金額*(1+17%)
由於稅率的調整,意味著買方可以認證抵扣的稅款減少,作為買方,是否可以依法少付相應的稅率降低部分的款項?因此,為避免合同履行中產生這種不必要的糾紛,財務人要做好下面兩件事:
梳理長期合同
3月到5月期間的采購合同、銷合同要考慮稅率下降影響,合同是否要等於5月1日之後再簽訂,還是簽訂合同時就要考慮稅率影響,采購單價要考慮降價,財務人員必需梳理企業的長期合同。
進項發票抵扣問題
如果我們是在5月1日之後收到以前合同發票,是否可以抵扣,如果以5月1日為分界點,企業盡量在5月1日之前簽合同,把所有的進項發票先開出來認證,以免對後續工作中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對壹些長期合同,比較大的合同,已執行的部分,如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壹定時期內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予以壹次性退還,稅務給予明確規定 。
總之,當務之急,壹定要回去梳理合同、發票等,以免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和麻煩,這也是我們財務人員展現自己能力的時候,爭取為企業取得最大優惠!
增值稅稅率調整從什麽時候開始執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 自2018年5月1日起
壹、 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
5月1日增值稅稅率調整後 稅控機開票要註意什麽壹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後,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壹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補開增值稅發票的,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補開。
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體稅率欄次預設顯示調整後稅率,壹般納稅人發生上述行為可以手工選擇原適用稅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增值稅稅率調整為16%計算方法壹般大家做合同都是按照含稅價格來做的,稅率調整後我們只要把含17%稅價格換算成不含稅價格,再換算成含16%稅的價格作為新的含稅價格就可以了。
現在含16%稅價格=原來含17%稅價格/(1+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