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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特別收益金的征收始末

2005年5月26日,中國石化工業協會副會長潘德潤26日在“中國能源戰略高層論壇”上透露,國家稅務總局正在進行可行性調研,中國擬征收資源暴利稅。

2005年5月28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研究室主任倪紅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稅務部門已經將資源暴利稅提上議事日程。

2005年11月14日,國家財政部副部長樓繼偉在壹次會議上指出,2006年起國家將考慮向石油公司開征“利潤稅”或“暴利稅 ”。

2005年11月26日,中國財政部副部長樓繼偉表示,2006年起國家將考慮向石油公司開征“特別收益金”(也就是俗稱的“暴利稅”),以考慮石油資源的長期可持續成本。

2006年3月25日,財政部發布關於印發《石油特別收益金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並指出本辦法自2006年3月26日起執行。

2011年12月29日,財政部發布《關於提高石油特別收益金起征點的通知》,指出該調整從2011年11月1日起執行。

2012年3月28日,財政部發布《關於調整石油特別收益金征收方式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