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孩子18歲就被趕出家門是真的嗎
1月6日,江蘇泰興黃橋,壹9歲男童被發現在公寓中不幸死亡。警方證實,是母親失手打死孩子,母親已被刑拘,孩子死亡時多處受傷慘不忍睹。鄰居:孩子終於解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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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總說“為人父母是沒有門檻的”,日本作家伊阪幸太郎的話“壹想到為人父母居然不用經過考試,就覺得真是太可怕了”被大家常常引用,而熊孩子犯熊的時候,也讓父母很犯難!
美國父母真的不能打孩子?熊孩子怎麽管教不犯法?看地地道道的老美給妳解答這個問題。
看美國的法律如何給父母加上“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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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之所以如此重視兒童保護,還要追溯到100多年前的1874年。
1874年,10歲的小瑪麗遭受了養父母的嚴重虐待和忽視:經常性地被野蠻毆打和鞭責,不許外出與其他兒童玩耍,只有壹件舊衣服。
壹位傳教士在走訪時了解到小瑪麗的境遇,決定出手解救。但是警察局和兒童慈善機構都以無權幹涉家庭事務為由拒絕了傳教士的請求,最終在動物協會工作的律師幫助下,小瑪麗才得到了妥善的安置。
“瑪麗案”成為美國兒童保護制度的肇因,隨後美國迅速開展了壹系列相關的法律制度建設。
當年的“瑪麗案”給美國社會造成了劇烈震撼,1875年, 紐約兒童虐待預防協會作為專業保護兒童的民間組織正式成立,該協會促使美國數百家致力於保護兒童的非政府組織陸續成立,並逐步開啟了美國立法遏制“虐童”行為的制度大門。
1899年,伊利諾伊州建立了第壹個保護受虐兒童的少年法庭。
在1912年4 月9日,威廉?塔夫脫總統簽署了由國會通過的法案,美國兒童福利局正式成立,這也是世界上第壹個專門處理兒童問題的政府機構。
設立之初,兒童福利局的工作重點在於調查與報告各種兒童福利與生活問題,特別是調查嬰兒死亡率、嬰兒出生率、孤兒問題、青少年犯罪和少年法庭、遭遺棄的兒童和私生子、危險的職業、童工的事故和疾病、就業、事故對兒童的影響等問題。
在兒童福利局的調查下,美國先後出臺了多項法律,如1917年的《聯邦童工法》、1921年的《聯邦嬰兒法》以及1935年的《聯邦社會孕婦與嬰兒福利法》等等。
對於什麽才是虐待,美國於1974年通過的《兒童虐待預防與處理法案》中有著明確的定義:父母或看護人近期的作為或不作為,導致兒童死亡、受到嚴重的身體或情感傷害、遭到性虐待或性剝削,及其他可能造成嚴重傷害的作為或不作為。
那些老美不能打孩子,小孩皮癢了可怎麽辦?熊孩子不能打,可憐的美國人只好使用下列兩個手段。
1.Time out
“Time out”翻成恰當的中文,頗讓人費思量。最直接的聯想是“罰站”,可是又不壹定非讓孩子站著。網上流行的翻譯有“靜思”、“隔離”、“獨自反省”、“小黑屋”等等,壹般來說翻譯成“關禁閉”,取其從正常環境隔離的意思。
所謂time out就是在孩子做錯事或情緒失控的時候,把他/她帶離當時的場景,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強制孩子冷靜下來,最好還能反省反省自己錯哪兒了。
Time out的精髓在於時間結束之後家長隨即和孩子的談話。千萬不能時間壹到馬上放羊,那樣孩子只會記得被大人收拾,想不起來為啥被收拾。不管用哪種辦法,都要幫孩子把懲罰和他的不當行為聯系起來,那樣才有效果。同時這時候談話也能安撫孩子的情緒。
2.Taking away privileges
Taking away privileges適用於更大點的孩子,學齡兒童甚至青少年。
privilege這個詞字典裏翻做“特權”,然而具體到這個管小孩的手段,更確切的意思應該是:Something regarded as a rare opportunity and bringing particular pleasure.
翻成中文,“少有的樂子”;Taking away privileges ,“取消樂子”。比如妳們基本上整天在家吃飯,現在說晚上出門吃大餐,孩子就有了壹個“privilege"。結果孩子犯錯了被妳取消吃大餐,繼續在家啃饅頭,“taking away privilege”。
取消樂子最要緊的是找準孩子的痛處”(negative consequence)孩子本來就不想出門吃飯巴不得在家看電視,妳說我把大餐給妳取消了,這就沒找準“痛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