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產品認證流程
1、申請;
2、認證中心核定費用預算並制定初步的檢查計劃;
3、簽訂認證檢查合同;
4、初審;
5、實地檢查評估;
6、編寫檢查報告;
7、綜合審查評估意見;
8、頒證委員會決議;
9、頒發證書;
10、有機食品標誌的使用;
11、保持認證。
二、分析
有機認證是有機農產品認證的簡稱。有機認證是壹些國家和有關國際組織認可並大力推廣的壹種農產品認證形式,也是我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統壹管理的認證形式之壹。
三、有機認證的象征意義是什麽?
標誌外圍的圓形形似地球,象征和諧、安全,圓形中的中國有機_產品和標誌中間類似種子的圖形代表生命萌發之際的勃勃生機,象征了有機產品是從種子開始的全過程認證,同時昭示出有機產品就如同剛剛萌生的種子,正在中國大地上茁壯成長。中國有機轉換產品字樣為中英文結合方式。既表示中國有機產品與世界同行,也有利於國內外消費者識別。
法律依據:
《中國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
第七條 有機產品認證機構(以下簡稱認證機構)應當依法取得法人資格,並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批準後,方可從事批準範圍內的有機產品認證活動。
認證機構實施認證活動的能力應當符合有關產品認證機構國家標準的要求。
從事有機產品認證檢查活動的檢查員,應當經國家認證人員註冊機構註冊後,方可從事有機產品認證檢查活動。
第八條 有機產品生產者、加工者(以下統稱認證委托人),可以自願委托認證機構進行有機產品認證,並提交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中規定的申請材料。
認證機構不得受理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有機產品生產產地環境要求,以及有機產品認證目錄外產品的認證委托人的認證委托。
第九條 認證機構應當自收到認證委托人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完成材料審核,並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於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通知認證委托人,並說明理由。
認證機構應當在對認證委托人實施現場檢查前5日內,將認證委托人、認證檢查方案等基本信息報送至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確定的信息系統。
第十條 認證機構受理認證委托後,認證機構應當按照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的規定,由認證檢查員對有機產品生產、加工場所進行現場檢查,並應當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對申請認證的產品進行檢驗檢測。
按照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的規定,需要進行產地(基地)環境監(檢)測的,由具有法定資質的監(檢)測機構出具監(檢)測報告,或者采信認證委托人提供的其他合法有效的環境監(檢)測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