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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革命40年的經驗是什麽?他未竟的遺誌是什麽?

革命尚未成功,同誌仍須努力--遺願

孫文的思想大部分是他將西洋歐美各家學說綜合整理而來,但是也有少部分見解是“兄弟(我)所獨創”(孫文語)。

民族、民權、民生的“三民主義”。

“人民有權,政府有能”的“權能區分”;廣興福利,大有為式的“萬能政府”。

人民之權又稱為政權,有選舉、罷免、創制、復決四種。

政府之能又稱為治權,立法、行政、司法、考試、監察五權分立,是為“五權憲法”。

人民行使政權的基本訓練與條件:民權初步,即議事規則。

中央與地方的“均權制度”,以縣為單位的“地方自治”。

在經濟思想方面,提倡社會互助理論,曾說“人類進化之原則與物種進化之原則不同,物種以競爭為原則,人類則以互助為原則。”似是受到達爾文進化論與俄國克魯泡特金的無政府主義思想的影響。

政治現代化建設方面,主張漸進主義的軍政、訓政、憲政三階段說。軍政時期優先消滅軍閥土匪,應實行軍管。訓政時期優先基礎建設與民權初步訓練,應實行壹黨執政。憲政實行之條件是全國半數以上縣市具有選舉罷免地方首長之條件,公民具有發動創制復決之條件,則選舉召開國民大會制訂憲法,還政於民,實行多黨競爭的現代政治制度。

以王道為基礎的區域合作和政治架構:大亞洲主義,以及向國際投資開放的實業計劃。

人生哲學:“不做大官,要做大事。”

哲學主張:“知難行易”。

孫中山的稅收思想

平均地權是孫中山提出的經濟綱領之壹。他提出的具體措施是在革命政權建立後,令地主自報地價,國家向其抽1%的地價稅,“並於必要時報價收買之”,以後土地增值部分則全部收歸國有。他認為,征收地價稅還可減輕人民的賦稅負擔,“私人永遠不納稅,但收租壹項,已成為地球最富之國”,“把幾千年捐輸的弊政永遠斷絕”。在中國***產黨的幫助下,他對農民在民主革命中的地位有了新的認識,於晚年提出了“耕者有其四”的口號。孫中山主張通過征收直接稅節制私人資本,同時大力發展國家資本,建立壹種“國家社會主義”。征收直接稅,就是采用累進稅率,多征資本家的所得稅和遺產稅,改變國家財源主要取之於農民和商人的舊稅法。孫中山還主張輕稅促商,促進貨暢其流。他對清末厘金稅的弊政深惡痛絕從為厘金“處處斂征,節節阻滯,商賈為之裹足,負販從而怨嗟。如此而欲百貨暢其流,豈不難乎?”他指出“只有輕稅保商,財源自足”。

天下為公

孫中山先生贊揚霍元甲“欲使國強,非人人習武不可”之信念和將霍家拳公諸於世的高風亮節,親筆寫下了“尚武精神”四個大字,惠贈精武體育會。

家系

孫中山家族的祖居地有“紫金說”和“東莞說”兩種說法。“紫金說”由廣東學者羅香林在1920年代提出,他認為孫中山的祖居地為廣東省東江流域的紫金縣公館地區,孫中山是佘族後裔,與翠亨的孫氏不同宗。“東莞說”為孫中山故鄉的翠亨孫氏所提出,此說認為孫氏為漢族,祖居地為廣東省東江流域的東莞市上沙村,主要依據為孫中山家族的族譜。羅香林的“紫金說”提出之後,壹直與“東莞說”針鋒相對,故而產生了關於孫中山祖居地的爭論。“東莞說”壹直是被社會主要接受的說法,現在孫氏家族的長子嫡孫孫滿等親屬後代均亦認同。雖有“紫金說”與“東莞說”兩種學說的爭議,但孫中山的祖先從粵東東江流域遷居到珠江口西岸的香山翠亨村的情況,則是被公認的。

家族 祖父孫敬賢(1789年~1850年), 祖母黃氏(1792年~1869年), 父親孫達成(1812年~1888年), 母親楊氏(?年~1910年)。

兄弟姊妹 長兄孫眉, 姊孫妙茜, 妹孫秋綺, 另有壹兄壹姐早殤。

妻妾 首任妻子盧慕貞(1867年~1952年),(1884年與孫中山結婚、1915年離婚。) 妾陳粹芬。 妻宋慶齡(1893年~1981年),(1915年與孫中山結婚,)

子女 子孫科(1891年~1973年) ,長女孫娫 ,次女孫婉(又作孫琬) 。三人都是盧慕貞所生。

評價

正面

孫中山是最早提倡以革命推翻滿清統治,建立民國政府的革命家之壹。由於孫中山早年即接受西方教育,認識西方世界較深,通曉外語,有醫生學歷,在中國內外都享有知名度;是故被多數外國人視為革命領袖。而在國內,多數革命者也認為他的聲望與能力足以成為革命組織的代表人物,也因此孫中山在武昌起義後順利被選為臨時大總統。

孫中山去世後,蔣介石領導他創建的國民革命軍進行北伐,在名義上完成中國的統壹。由於當時參與革命的主要領導人物,特別是蔣中正、汪兆銘(汪精衛)兩人,均為孫培育出來的領導人物,故當時的國民政府當以孫為最高的精神領袖,並推舉三民主義為治國的最高指導。1937年中國抗日戰爭爆發後,孫成為蔣中正之外,凝聚全國向心力的象征人物之壹。國民政府與旗下將領也往往以“保障孫總理的革命成果”為號召,鼓動人民建設和將士作戰。因此到戰爭中後期,孫中山很自然被推舉為中華民國的國父。

對於孫中山的歷史貢獻分析,主要是認為孫中山確系近代倡導***和革命,成功組織成分復雜的各種反滿勢力,並註入西方現代政治理論與憲政思想成分的領導人。而孫中山雖亦重視掌握領袖權力,但較具理想色彩,較能為制度建設之需要而放棄政治資源。孫中山雖倡導武力推翻君主專制,武力弭平軍閥割據,但使用之手段較為溫和,善後措施較為寬容,不采徹底鏟除之作法,與蔣介石或毛澤東等強調組織紀律而嚴厲懲處反對者不同。

孫中山亦為中國政治經濟現代化之重要階段性人物。孫中山較全面地整合了近代西方資產階級民主思想的重要成分,包括憲政民主,人民主權(選舉、罷免、創制、復決),權力分立制衡,與社會主義等等。另加上其個人認為有必要保留的中國傳統制度機構——監察權與考試權,形成五權憲法學說。對西方重要思想在中國的普及,具有推動者的作用,促成西化民主派和***產主義派對中國未來建設的深入探索。而孫中山在其中采取某種折衷立場,卻堅持***和民主之憲政體制,至今仍有其價值。

負面

清末的革命團體普遍只有松散的組織,多數革命起義事實上並非直接由孫中山所領導,而是由黃興籌劃與統帥,時人也多將孫黃兩人並列。至於革命黨內,認同黃為實際領導革命的黨人也不在少數。可惜的是1928年國民政府北伐後,黃的人馬被逐漸排除在中國國民黨之外,黃的貢獻則長期遭到忽視,直到1990年代才重新受到兩岸三地重視。孫中山政治生涯中,因固執以至與同誌反目。例如同盟會時代之章太炎、中華革命黨時之黃興,皆曾為孫之股肱,而後來反目不相往來。此外,孫對革命的奉獻也許很大,但未必如官方所說般遠遠超過其他革命人士的貢獻。但不可否認孫中山在倡導革命思想,組織、領導革命團體都是處於領導者的地位。孫中山為推翻帝制所付出的犧牲與貢獻也為多數人所認同。

壹些人認為,孫中山在民國建立以後,有多次作為未能貫徹民主、自由、法治等精神,例如:二次革命時力主使用武力使中國出現分裂。當時宋案未有證據證明是袁世凱指使,袁黃也力主有司法途徑解決。惟孫文壹口咬定袁為元兇,指非用武力不可,從此開展了民國多次內戰的先河;護法戰爭時召開非常國會的合法性;組織中華革命黨采行秘密會黨形式,皆存在曲解、損害民主及法治的表現。“凡於革命軍未起義之前進黨者,名為首義黨員;凡於革命軍起義之後、革命政府成立以前進黨者,名為協助黨員;凡於革命政府成立之後進黨者,名為普通黨員。”“革命成功之日,首義黨員悉隸為元勛公民,得壹切參政、執政之優先權利;協助黨員得隸為有功公民,能得選舉及被選舉權利;普通黨員得隸為先進公民,享有選舉權利。”“凡非黨員在革命時期之內不得有公民資格。”諸如此類的規定,充斥著整個黨章。而後孫中山因為不滿西方列強不支持其廣州政權,黨內實行集權之外,轉向師法列寧俄國,推動聯俄容***,國民黨組織機構采行列寧式體制,遭到黨內反***右派與黨外西化民主派頗多批評。孫中山逝世時有三份遺囑,其中壹份遺囑乃是致函蘇聯。中國國民黨也曾於第壹次代表大會後,甚至考慮國民黨加入***產國際,只是未為莫斯科同意。

另有壹些研究認為孫中山對日本的態度有權宜投機的嫌疑。孫中山為換取日本支援革命,曾主張把中國東北,也就是滿族的發源地——滿洲,讓給日本。此種看法與內地十八省“驅除韃虜”後放棄滿蒙西藏的情緒相契。(革命黨在長江中遊等地使用之旗幟即為十八星旗)然而此類主張雖然在辛亥革命前後的革命組織中相當普通。孫中山為討袁,企圖爭取日本反袁。曾在致日本有司小池張造私函中提出與二十壹條相匹敵之不利條件。孫中山革命時期曾頗受日本友人資助,流亡時也曾避居日本。建立***和後企圖推動中日合作,曾首先提出大亞洲主義,成為日本大東亞戰爭的思想根源之壹。惟此壹戰略後來不受日本日趨激進的擴張派勢力歡迎,孫中山轉向俄國。

但許多學者同意,當其時之中國落後,幾不具備對外進行平等互利外交的談判資本,許多權宜之計實為不得已的作為。歷史上例如李鴻章的中俄密約,重慶與延安對德蘇互不侵犯、雅爾塔協定、蘇日中立友好條約、外蒙古爭議性的公投獨立等等的沈默,國民政府為求美國支援的讓步,人民***和國政府為保證蘇聯支援的讓步,皆為類似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