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訴案件翻案的可能性大嗎?
每日講法觀點刑事案件申訴翻案的概率非常低,但是翻案可能性需要根據案件本身是否存在問題而定,如果案件存在問題,翻案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反之基本沒有可能性。
在司法實踐中,可能會接觸到申訴與申請再審,很多人想當然的認為,當事人既可以提起申訴,也可以申請再審,甚至認為申訴與申請再審是同壹個概念,這其實是很大的誤解,申請再審與申訴意義完全不同。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訴主要有以下特點:
在我國的刑事訴訟法律、法規中,並沒有申請再審的這壹說法,當事人不服只能申訴。
刑事案件中如果想通過申訴方案,必須要符合人民法院啟動再審的條件,再審提起的主體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檢察院提出抗訴的,也可以引起再審程序的啟動。
當事人申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可能啟動再審:
當事人通過申訴想要翻案的可能性在司法實踐中確實不大,因為當事人通過申訴並不會必然引起人民法院啟動再審程序,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人民法院才會啟動再審程序。
而當事人由於沒有直接調查取證的強硬權力,所以想要收集到符合人民法院啟動再審程序的證據或者線索,非常的困難。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很多當事人對原審裁判文書不服,想通過申訴的方式翻案確實比較難,可能性微乎其微。當然,如果原審裁判文書確實符合啟動再審的條件,當事人也有相應的證據,完全可以啟動再審程序。
刑事申訴案件翻案的可能性大嗎?
可以說,刑事案件翻案的可能性非常小。
主要有這樣幾方面的原因。
第壹,刑事案件經過公檢法三個系統無數人的工作把關,出問題的可能性已經很小,如果有問題,那麽肯定是這三個系統都有問題,有壹家沒問題,不會形成錯案。
第二,刑事案件壹旦成了錯案,絕不是賠點錢了事,而是肯定要追究壹些人的責任,這些人,追究下來要坐牢的,因此可想而知難度之大。
第三, 歷史 上出現的錯案,絕大多數不是基層壹兩個人的問題。往往是公檢法的***同上級出了問題。例如張越在河北主政政法委書記的時候,就出過壹些錯案。他表態要辦的案子,下邊會圍繞著他的意圖“造”案子,也是非常難翻的。
典型案例:呼格吉勒圖案,1996年被以強奸殺人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家人壹直喊冤毫無效果。過了十年,這個強奸殺人的真兇趙誌紅被抓,他自己親口招供案子是他做的,直至2014年底,有關部門才宣布呼格吉勒圖無罪,前後經歷近二十年之久。
舉三個真實(大概情況)的例子:
壹、某警察在刑訊逼供下(自己編造作案情節),承認自己殺了妻子(也是警察)和妻子有關系的某警方領導,被判了幾次死刑,又次次改判。
而且被 高級偵察人員 判定現場的車內有他的指紋,但是卻找不到槍支。
其實,手槍早被另外壹個本案之外的犯罪分子所盜走,後來竟然在其它案件中 意外 地發現這支槍。
換句話說,如果沒有這次“ 意外 ”,他現在已經入土為冤了;
二、趙作海案
趙作海因為是村裏的厲害人,所以在與他有意見的人失蹤後,被刑訊逼供承認是他殺了人(當時村裏出現了壹具屍體),但因證據不足壹直坐牢,結果過了多少年後,那個“死人”竟然活生生地回村了。
換句話說,如果“ 死人” 不回村,現在趙作海早成死人了;
三、呼格案
呼格吉勒圖,因為 做好事 為警方報案,警方負責人認為他在自作聰明,被刑訊逼供承認殺了女廁中的女子,後迅速槍斃。
盡管貧窮的父母請著名律師辯護,其實也無濟於事,結果是多少年後真兇落網,才主動說出了實情,還了呼格清白,可惜十幾歲的孩子早已化為了土!
所以:
刑事案件翻案的可能性非常小!
壹、現在國家的法律已經比較完善,法律適用錯誤的可能性非常小。
二、現在運動型判決基本沒有了,不存在壹幫人故意整治壹幫人的問題。
三、現在故意制造案件整人的事情已經很少了。
四、現在刑訊逼供的情況已經很少見到,冤假錯案很少了。
五、現在辦案人員的法律水平已經很高了,很少見到因法律水平問題而辦錯案的。
六、現在已經有很多預防措施,有多道防止錯案的機制,出現錯案的可能性很小。
總之,現在的錯案已經很少見到了,因此翻案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任何 社會 制度,任何時候都會有冤假錯案存在。法是死的,執法的人是活的。人就有私心,人就有認識的局限性,人就有“先入為主”的思維慣性。當壹個案件有冤假錯的嫌疑時,壹些執法者不是從法律的嚴肅性、公正性和職業道德要求出發去審查案件細節,而是出於維護“小群體”利益和自身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堅持錯誤。這樣就導致了刑事申訴案件翻案的可能性降低且困難重重。我們可以會看 歷史 和現實生活,哪壹個被糾正的冤假錯案不是經過幾年、十幾年、幾十年的坎坷堅持才換來的那個被感恩戴德的“遲到的正義”的?
刑事案件犯案的可能性小,主要還不是因為案件經過多人協作,犯錯的機會少。而是因為傳統的刑事司法理念和現有的有利於控方的刑事訴訟制度,使得刑事案件的申訴成本很高,阻礙了多數的申訴案件正式進入再審程序。刑事司法單位違法司法在實踐中是常見的。
刑事申訴能否翻案主要看認定的事實是否正確,證據是否充分確鑿。如果案件認定事實存在錯誤,證據存在漏洞和矛盾,對犯罪事實認定不能形成證據鏈,就有翻案的可能性。
只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