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辦公室發布11條金融改革措施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李克強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困難挑戰越大,越要深化改革,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激發內生發展動力。
措施涉及信貸、銀行改革、融資擔保、創業板及新三板改革、票據融資機制、債券、信用評級等方面。
壹、出臺《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監管評價辦法》,完善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激勵約束機制,從信貸投放、內部專業化體制機制建設、監管政策落實、產品及服務創新等方面進行評價,設置差別化評價指標,對商業銀行落實盡職免責要求,給予小微企業貸款差別定價,加強評價結果運用。
二、出臺《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和補充資本工作方案》,進壹步推動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加快中小銀行補充資本,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多渠道籌措資金,把補資本與優化公司治理有機結合起來。制定《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實施意見》,保持縣域法人地位總體穩定,強化正向激勵,統籌做好改革和風險化解工作。
三、出臺《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行業績效評價指引》,推動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聚焦支小支農、降低擔保費率,充分發揮風險分擔作用,幫助企業復工復產、渡過難關。
四、出臺《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等四部規章,發布《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八項主要規則,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建立健全對創業板企業的註冊制安排、持續監管、發行保薦等配套制度。
四、出臺《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指導意見》,加快推進新三板改革,積極穩妥實施公開發行,選擇符合條件的企業作為精選層,允許公募基金投資,建立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上市機制,明確轉板範圍、條件、程序等基本要求,充分發揮新三板市場承上啟下的作用,加強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有機聯系。
五、出臺《標準化票據管理辦法》,規範標準化票據融資機制,支持將票據作為基礎資產打包後在債券市場流通,支持資產管理產品投資標準化票據,發揮債券市場投資定價能力,減少監管套利,更好地服務中小企業和供應鏈融資。
六、發布《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落實資管新規要求,明確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認定範圍和認定條件,建立非標轉標的認定機制,並對存量“非非標”資產給予過渡期安排,穩步推進資管業務轉型發展,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八、發布《外國政府類機構和國際開發機構債券業務指引》,進壹步完善熊貓債信息披露要求,細化熊貓債發行規則,鼓勵有真實人民幣資金需求的發行人發債,穩步推動熊貓債市場發展。
九、推動信用評級行業進壹步對內對外開放,允許符合條件的國際評級機構和民營評級機構在我國開展債券信用評級業務,鼓勵境內評級機構積極拓寬國際業務。
十、引導註冊會計師行業規範有序發展,督導會計師事務所完善質量控制體系,制定調整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管理、切實提高審計質量的實施方案,完善會計師事務所管理格局。出臺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辦法,取消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資質審批。
十壹、出臺《加強金融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意見》,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按照過罰相當原則,明確對金融機構違法行為的按次處罰和違法所得認定標準,從嚴追究金融機構和中介機構責任,對違法責任人員依法嚴格追究個人責任,加大對金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對違法者形成有效震懾,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