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不炒何時提出
住房不炒是2016年12月14日提出的。
2016年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此後,與房地產相關的部門陸續出臺了與之相配套的政策,涉及到房企融資、購房者信貸等方面。
房地產第壹功能是使用功能,對GDP和稅金的作用要建立在使用基礎上,這是常識。加強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規範開發、銷售、中介等行為。2019年12月10至12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了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
炒房子的危害
1、高房價和租金上漲:炒房活動推動房價的上漲,導致房屋成本的增加。這對於年輕人和低收入家庭而言,購房或租房都變得更加困難,加重了負擔。
2、增加社會不平等:炒房活動常常導致富人更富,而普通人的財富增長緩慢。房產投資成為了少數人獲取財富的途徑,使社會貧富差距進壹步擴大。
3、投機泡沫風險:大規模的炒房活動可能導致房地產市場的投機泡沫,當投資者出於短期利益而購買多套房產時,市場供應過剩的風險增加,壹旦泡沫破裂,可能引發金融風險和經濟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