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漢忠的收受房產21處散布5省份
從收受第壹套房產起,以權換房,變成楊漢中的壹大嗜好。2002年12月,楊漢中借擔任滿洲裏市長的職務便利,為北京鑫源港工業發展有限公司承攬滿洲裏機場設備安裝工程提供幫助,作為回報,該公司法人代表張某為其在北京購買了壹套房產,當時價值人民幣126萬多元。這是楊漢中到滿洲裏任職後首次收受房產,此後他對房產的熱情日益高漲。
案發前,楊漢中個人和夥同其親屬、情婦已經收受、索要房產21處。這些房產分布在內蒙古、北京、山東、廣東、海南5個省份,總建築面積達3000多平方米,房屋價值或房屋變現款總額達2289.2萬元,占其受賄總額的56.7%。
為掩人耳目,楊漢中大多用他人名字登記產權,比如,弟弟、女兒、兒子等。2003年1月,楊漢中收受他人為其在北京市購買的壹套房產,房屋產權人登記的名字是項登嶺,這其實是楊漢中弟弟楊漢清的另壹身份證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