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華娛樂是因為何事被處罰的?
最近,壹份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的發出的行政處罰信息引起廣大網友的關註。
通過消息顯示,北京樂華圓娛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於今年5月受到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警告。該項行政處罰的處罰依據是《文化部涉外文化藝術表演及展覽規定》第四十條第壹款第(六)項,即從事有損國格人格演出或展覽活動的行為。
2020年8月27日淩晨,北京樂華圓娛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於新浪微博就?樂華娛樂被行政處罰?壹事回應稱,對於樂華娛樂韓國子公司在工作對接中出現的問題,對產生的負面影響深表遺憾、誠摯致歉,已接受相關行政處罰。承諾之後會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積極學習規章制度。樂華娛樂 8月27日還表示,公司與祖國立場堅定壹致,拒絕壹切有損國家利益的行為。將更加嚴謹對待未來各項工作。
樂華娛樂(YUE HUA Entertainment)是成立於2009年6月的壹家大型唱片、經紀公司,總部設在北京。
公司主要業務分為樂華音樂、樂華經紀、樂華影視和樂華綜藝四大板塊,旗下有韓庚、胡彥斌、周筆暢、宇宙少女、王壹博等藝人,
樂華娛樂曾經投資 《致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夢想合夥人》等影視作品。早在疫情期間,樂華藝人黃智博因涉及詐騙被警方拘捕,當時樂華就受到了影響。
此次處罰事件引起了軒然大波,旗下眾多藝人也受到了影響,被無端揣測,也有黑粉趁機利用不當信息欺騙大眾。所以我們要靜待官方處理,謹慎吃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