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公車改革方案和補貼標準,車改的成功與爭議
新壹輪的公車改革正在實施,中央“三條紅線”的劃定,彰顯出決策者堅定的決心。
實際上,中國從未放棄過解決“車輪上的腐敗”,並曾經為此進行過無數次試驗。大概從20多年前開始,江蘇省就開始醞釀公車改革,2002年,江蘇省各地陸續開始了符合當地情況的公車改革。
由於江蘇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地發起的車改模式也不盡相同。不過,發生在蘇南、蘇北和蘇中的每壹次車改試水,都為公車改革提供了實踐經驗、理論營養或者前車之鑒。
各地樣本
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江蘇省的公務用車改革已經起步。後來,有學者分析,這壹次改革是自下而上的,壹般由鄉鎮基層到縣以上機關,蘇、錫、常、寧四市鄉鎮最先全部完成改革。
如今看來,這壹次的車改有三種模式:貨幣化改革,即按月按人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租賃式改革,即從社會上租車,按壹定價位買斷所租車輛的年使用權;包幹式改革,即設立專門賬戶,以乘車券或票的方式發放。其中以貨幣化改革最為常見,曾占實施車改鄉鎮的七成多。鑒於經濟發展水平南北差距大,改革壹直分類進行——蘇中壹些地區在蘇南後實行車改,蘇北不少地區則沒有改革。
淮安楚州(現淮安區)
租用社會車輛向市場購買服務
模式
2002年,淮安楚州區在江蘇率先進行了公車改革的市場化探索,把當地公車出售給個人,“公車”變為“私車”,政府與購買者簽訂合同,按年租用車輛。同時,所租用的車輛只能為鄉鎮公務服務,不得經營其他業務。公務人員用車時需填寫派車單,寫明出車事由、起止地點、行駛裏程,經分管領導批準,駕駛員憑派車單方可出車。
“從2003年開始淮安市淮安區(當時稱楚州區)的鄉鎮單位就已經不再掏錢購車養車了,因為2002年底淮安區針對全區內的27個鄉鎮46輛公車進行了改革。”壹位知情人說。
而在相關部門當年的壹份公務用車改革材料中,現代快報記者看到,在改革過程中,駕駛員由所在單位負責安置,公務車輛則采取公開競標的方式,通過競標不僅使買車人成為車輛所有者,同時也成為車輛的出租人。車輛專門服務於租車單位,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政府則對車輛進行返租,租車單位承擔租金外還要承擔因公務派車所發生的汽油費、過橋費、過路費、停車費以及駕駛員出車在外地的食宿費。這也就是說,將淮安區各個鄉鎮的公車出售給個人,明晰車輛產權歸私人所有;政府與購買者簽訂合同,政府按年購買車輛的使用權。
鄉鎮的公務人員執行公務用車時采取派車單制,由乘車人填寫派車單,寫明出車事由、起止地點、行駛裏程,經分管領導批準,駕駛員憑派車單方可出車。“現在,我們鄉鎮還是這種模式在租車,租金壹年在5萬元左右,但是不承擔駕駛員的工資,也不需要我們自己養車。”淮安區某鄉鎮壹名公務人員表示,壹般壹個鄉鎮租壹到兩輛車,在保證鄉鎮幹部的用車基礎上,供其他公務人員使用。“我們用車是到辦公室填單子,單子裏要寫明公務事由,用車距離等信息。要是書記鎮長不用車,就拿著領導簽字後的單子去找租車的駕駛員。”遇上租用的車輛因公務派出的情況,公務人員則需要到外面進行租車。在油費結算方面,鄉鎮根據租車的行駛裏程提供油卡,每張油卡跟所租車輛的車牌號進行掛鉤,防止駕駛員多報油費。
車改之初,當地官員就曾表示,對淮安市淮安區這樣經濟欠發達地區,采取“貨幣化”的公車改革方式,政府財力難以承受,同時,領導幹部車改後交通補貼金額較高,壹些幹部補貼甚至超過了本人基本工資,這樣的方式,在經濟不發達地區,群眾也難以理解和接受。而采取明晰“兩權”方式對公車進行改革後,不涉及到現金貨幣,但確實從源頭上堵住了公車使用過程中可能產生腐敗的漏洞。
據悉,該試點目前已經實行了十多年,對鄉鎮租車的監管也由紀委部門轉變到財政、公安、審計等多部門聯合監管。
從當年的公務用車改革材料中,可以看到當年的公車改革範疇是準備從鄉鎮擴展到縣直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但是,記者了解到,目前這種“反租倒包”的模式僅在淮安區的鄉鎮實施,區直黨政機關仍配備公車及駕駛人員。
根據淮安市政府網站信息,2012年底,淮安市對市直及主城區760戶事業單位公務用車進行清查。
為了加強對這些公務用車的管理,清查後的第二年淮安市就正式出臺並實施公務用車“四統壹”管理辦法,從保險、加油、維修、處置等四個環節入手,在制度上降低公車經費,給公車方向盤套上“籠頭”。
根據當年財政部門的統計,實施“四統壹”公開招標,通過競爭性談判、詢價、資格準入等方式,確定公務用車保險、加油、維修、處置供應服務商,以集中采購的形式為政府節省了很多費用。公務用車保險費比市場價格下降了30%,汽油價格比市場價格下降了2.5%-3%,汽車材料進銷差價率比市場價格下降了13.5%,資產評估收費比市場價格下降了66%,拍賣收費比市場價格下降了60%。
蘇州常熟
高額補貼下的車改能否持續
模式
2004年,蘇州常熟開始實行公務用車貨幣化改革,當地實行貨幣定額包幹制,貨幣定額包幹費與公務員實際擔任的工作職務掛鉤,隨領導幹部職務和公務員崗位的變動而調整。購買私車的以現金按月按標準發放,壹類正職(局長)購買私車的每月發放補貼2800元,二類正職2700元,三類正職2600元。對不購買私車者,在標準範圍內按實報銷,節約部分按年計算獎勵30%,超支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