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標誌及含義
交通標誌按顏色分為黃色警告標誌、紅色禁令標誌、藍色指示標誌、綠色指路標誌,含義如下:
1、黃色警告標誌
黃色警告標誌是指警告車輛、行人註意危險地點的標誌。警示您前方有施工、學校,或者高速路上的終點提示、車距確認等,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提高警覺,減速慢行。警告標誌的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形狀為等邊三角形,頂角向上。
2、紅色禁令標誌
紅色禁令標誌是對車輛加以禁止或限制的標誌,起到禁止某種行為的作用。主要設置在需要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路段或交叉口附近。禁令標誌的顏色,除個別標誌外,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
3、藍色指示標誌
藍色指示標誌用以指示車輛和行人按規定方向、地點行駛。它多用於傳遞指示信息,也用來表示地名、路線、方向等行車信息。指示標誌的顏色為藍底、白圖案;形狀分為圓形、長方形和正方形。
4、綠色指路標誌
綠色指路標誌是向道路使用者傳遞道路方向、地點和距離,或提供與之相交道路、著名地點、服務區等信息的標誌。城市快速路及高速公路的指路標誌為綠底、白圖形。
交通標誌的文字和尺寸規定
1、文字規定
公路的指路標誌應采用漢字,根據需要可與其他文字並用。當標誌采用中、英兩種文字時,地名應用漢語拼音,專用名詞應用英文。因版面規格限制時,部分英文可以采用縮寫。
2、尺寸規定
警告、禁令、指示標誌的板面尺寸和指路標誌的文字高度,應由公路的設計速度決定,指路標誌的板面尺寸,還應考慮字符數量、圖形符號、其他文字和版面美化等因素。
其他文字與漢字高度的關系,地點應放在最左側,地名由近而遠、從上到下排列。如果幾個獨立的標誌板組成壹組,則各板的長度應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