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新修訂的法律
1、《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壹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2、10月17日,全國人大會常委會通過最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3、10月1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的決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4、10月1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修改國旗法、國徽法的決定》,決定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兩部法律中明確規定,在公***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國徽,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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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和組織在網絡中使用國旗圖案,應當遵守相關網絡管理規定,不得損害國旗尊嚴。
5、11月9日,國家市監局發布《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國家標準,於2021年6月1日起實施。
6、11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的決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7、11月26日,財政部通過的《關於修改的決定》,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社會公眾可以直接使用財政電子票據來報銷,相關單位也可以直接使用財政電子票據進行財務入賬和檔案管理。
8、12月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進壹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明確: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9、12月1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對《專利審查指南》作出修改決定的第391號公告,修改後的《專利審查指南》自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
10、12月25日,最高院通過《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壹)》、《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壹)》、《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壹)》、《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壹)》、《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物權編的解釋(壹)》等司法解釋及規定,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1、12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和國國防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修訂後的國防法進壹步體現了中國國防的全民性。
新增全體公民增強國防觀念、強化憂患意識、提高國防技能,以及組織學生軍事訓練和公職人員參加國防教育,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等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立法法》 第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電子簽名法》於2004年8月28日正式頒布,並於2005年4月1日開始正式生效。從此,標誌可靠電子簽名與傳統簽字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依據《電子簽名法》對可靠電子簽名的要求,需要符合這四個要素的,才是視為符合法律規定的可靠的電子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