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提升機安裝安全技術交底
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紀律,安裝拆卸工人必須取得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二、安裝與拆卸作業安全要求
(壹)施工升降機導軌架的縱向中心至建築物外墻的距離,應按照說明書並視現場的施工條件確定,優先選擇較小安全距離,以利整機的穩定。基礎承載力壹般應不小於150kN/㎡,可用C20混凝土澆築。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為10mm,並應有排水設施。
(二)應保證升降機的整體穩定性,升降機導軌架的縱向中心線至建築物外墻面的距離宜選用較小的安裝尺寸。
(三)導軌架安裝時,應用經緯儀對升降機在兩個方向進行測量校準,其垂直度允許偏差符合GB 10055—2007規定。
(四)安裝和拆卸過程中,要有專人統壹指揮,並熟識圖紙、安裝程序及檢查要點。
(五)裝上兩節標準節後,要在其兩個方面調整垂直度,並把對重、吊籠就位。
(六)調試吊籠。調試導向滾輪與導軌間隙,以施工升降機不能自動下滑為限,並在離地面10m高度以內,做上下運行試驗。
(七)隨導軌架的升高,必須按規定進行附墻連接,第壹道附墻架距地面應為10m左右,以後每隔6m(按說明書規定)做壹道附墻連接,連接件必須緊固,隨緊固隨調整導軌架的垂直度。頂部懸臂高度不得超過說明書規定的高度。
(八)在導軌架加節安裝時,吊籠內可以載兩個安裝工人和安裝工具進行使用,因此時尚未安裝上限位開關,所以必須控制吊籠的上滾輪升至離齒條頂端50cm處。另外因吊籠處於無配重運行,工作時,還必須用鋼絲繩做保險,把吊籠頂部與鋼絲繩牢固連接在導軌架上。向下運行時,應靠吊籠自重分段逐節下滑,每下滑壹個標準節,停車壹次,以免超速剎車發熱。
(九)導軌架接至全高後,裝上天輪組,將吊籠升高到離天輪1.5m左右,鋼絲繩繞過天輪其下端與對重用卡子(繩夾)固定。當配重碰到下面緩沖彈簧時,吊籠頂離天輪架的距離應不少於300mm。
(十)升降機安裝完畢,應進行自檢,並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由使用、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運行。
(十壹)升降機的防墜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檢調整,需要拆檢調整或每滿1年時,由指定的認可單位進行調整,檢修和檢測。
(十二).新安裝或轉移工地重新安裝以及經過大修後的升降機,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經過墜落試驗。升降機在使用中每隔3個月,應進行壹次墜落試驗。試驗程序應按說明書規定進行,當試驗中吊籠墜落超過使用說明書所標定的制動距離時,應查明原因,並正確地調整防墜安全器,切實保證不超過標定的制動距離。試驗後以及正常操作中每發生壹次防墜動作,均必須對防墜安全器進行復位。
(十三) 在拆除對重之前,必須對升降機及附墻架制動器的間隙、主傳動機構的運行進行檢查,確認正常後,方可拆除。
(十四)吊籠升至柱頂,使平衡鐵落地,然後再點動慢慢上升50cm左右,吊籠不發生下滑即可開始按順序拆除。
(十五)先把對重拆下平放,拆下鋼絲繩及天輪組。
(十六)把吊籠開至接近柱頂處拆除導軌架標準節。每拆除兩個標準節,隨之把附墻支撐架同時拆下,拆下的附件裝入吊籠時,其吊重不能超載。因無配重,施工升降機負荷時間太長會產生過熱,這給安裝和拆除工作帶來壹定危險(此時因無對重載重量應折減)。
(十七)安裝拆卸附墻架,以及各層通道架設鋪板時,吊籠應隨之停置在作業層的高度,不得在拆除過程中同時上下運行。
(十八)安裝和拆除人員必須按高處作業要求,應穿軟底鞋,戴安全帽,掛好安全帶。
(十九)當大雨、大霧、六級及以上大風時,須停止升降機拆裝作業,並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三、使用安全要求
(壹)施工升降機應按規定單獨安裝接地保護和避雷裝置。
(二)施工升降機籠周圍2.5m範圍內,必須設置穩固的防護欄桿。各停靠層的過橋和運輸通道應平整牢固,出入口處應設置安全可靠的強制式閘門。
(三)限速器、制動器、防墜器等安全裝置必須由專人管理,並按規定進行調試檢查,保持靈敏可靠。
(四)應嚴格控制載運重量,在無對重時(如安裝及拆卸時)其載重量應折減50%。
(五)多層施工交叉作業,同時使用施工升降機,要明確聯絡信號。
(六)施工升降機安裝完畢正式投入使用之前,應在首層壹定高度的地方架設防護棚,搭設方法參見高處作業要求。
(七)各停靠層通道口處,應安裝欄桿和安全門。其他周邊各處,應用欄桿和立網等材料封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