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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倫風尚的服裝英倫風

英倫風尚主要是以簡約,高貴為主,格子是英倫風格的特點,淺柔和的色棕,在眾多色彩中淡定自然,就像壹杯剛剛沏好還冒著熱氣的茶水,給人以溫暖,簡潔且剪裁合身的款式,獨特的含蓄氣質在這個季節中延續表達,展現恬靜女子在深秋靜謐優雅的壹面。英倫格紋,簡單熟練的剪裁功夫、呈現大方自信的美麗。 這時,上流社會制定著全部的遊戲規則。

在《Tatler》壹書中,倫敦——人們稱之為town,是經過壹個無聊的漫長周末之後可以愜意回歸的地方。他們的倫敦是Knight bridge和Belgravia,如果手頭緊,Chelsea則是第二等的好去處。時髦的人們在Harrods和Fortnum&Mason購物,穿Hardy Amies設計的花呢服、John Cavanagh的雞尾酒禮服和Norman Hartnell的晚裝。

突然,像發生了地震般,人們壹擁而上,湧到那原本荒僻的、毫不起眼的小地方Past去購買兩件套毛衣和珍珠配飾

——這在上流社會中引起了不小的震驚和恐慌情緒。

1955年,Mary Quant在King's Road開了壹家名為“Bazaar”的小店。現在看來,這場時裝革命看上去並不極端。年輕的Quant出身於富有的中產階級;而她的合作人,Alexander Plunket Greene更來自上層家庭。他們的第壹批客人是些有點波西米亞情結、身家良好的女孩,她們既諳熟高級時裝的穿法,又懂得怎樣讓裝扮更加有趣。而Quant給了女孩們真正想要的衣服:便宜,混淆了等級感——沒有皮草、鉆石,甚至連顆珍珠都沒有,既買得起,又很有趣。老派時裝定制者們雖然表現出了極度的憎惡,但到最後,連Hardy Amies也不得不為女王陛下縫制了壹條短裙,因為Mary Quant1962年設計的迷妳裙已經無處不在。迷妳裙打破了時裝傳統的比例、平衡,以及審美方式,就像1947年Dior的New Look壹樣,它讓壹切看上去都有點顛三倒四。但它確實適合摩登的現代生活,並且,對各階層來說,都是有吸引力的。 很快,在King's Road興起的青年運動向東蔓延,進入倫敦市中心,其中,Notting Hill的Portobello路作為前哨,充斥著各種古怪有趣的小店。除了大量出售舊軍裝的服裝店,還有為約翰·列儂和小野洋子設計白色男女套裝的設計師John Stephen和Tommy Nutter;“Fab Four”靈巧的裁縫能制作出像皮爾·卡丹那樣線條簡潔的夾克;“the Rolling Stones”店則提供大膽的折中主義混搭……年輕的觀光客湧進倫敦,他們相信這兒,並且只有在這兒,才能找到原創的,但又潮流感十足的玩意。

只有91磅重的Twiggy開始走紅。1966年,她登上了《Daily Express》的封面,這壹期雜誌讓倫敦正式確立了全球最熱門時尚之都的地位。雖然有人開玩笑說,Twiggy那兩只瘦胳膊和兩條小細腿,總是找不著自己的軀幹,但她成為最具代表性的形象,告訴人們:十幾歲的少年也能同舊時代最偉大的模特壹樣優雅。

1966年,《時代》雜誌的封面話題是:搖擺倫敦。這個城市在音樂、時裝和電影領域爆發出了巨大的影響力。整個時尚界都在討論它,都想成為其中的壹員,甚至包括來自貴族階層的精英們。Lords Lichfield和Snowdon成為時裝攝影師——前者是女王陛下的表親,而後者娶了她的妹妹。從紈絝子弟到街頭流浪漢,所有的人都可以參加到這個遊戲中來。來自瘋狂東區街頭的Terry Donovan和Bailey,甚至說服Michelangelo Antonioni拍攝了電影《Blow Up》,其中還有壹個以Bailey作為原形的角色。 瘋狂的節奏懈怠下來。

70年代伊始,當其它國家的年輕人狂熱地投入到嬉皮運動中時,年輕的不列顛設計師們多多少少認識到,他們需要自己的籌碼。很多人沈浸在帝國的過往風光中,來自前殖民地印度的視覺藝術打動了他們。此時的時裝以面料先聲奪人,包括自由圖案、枝形花朵圖案、拉斐爾前派式的長裙、格林維納薄紗、土耳其刺繡、印度式外套,有貴族氣派的吉蔔賽風格,以及20年代的波希米亞式風格……令人眼花繚亂的風潮,成就了過去50年以來最花哨、浪漫的服裝風格。

與此同時,壹朵名為“朋克”的陰雲籠罩了過來。這些原產英國的怪物,開始在倫敦南部以及東區的後街和俱樂部中徘徊。它的力量在藝術學院中得到了追捧,尤其是那種反偶像的前衛姿態,在年輕學生中迅速獲得認可。在朋克令人不安與恐懼的粗暴外表下,埋藏著浪漫的因子。

朋克運動產生了大量奇特的服裝形式,Malcolin McLaren和Vivienne Westwood將其高度時裝化了。他們熱衷於將“性”的概念以令人震驚,甚至是近乎色情的形式表達出來。他們的做法顯得孩子氣,但非常“60年代”,也非常見效。

1972年,“Too Fast to Live,Too Young to Die”服裝店開張,對時尚產生了真正的影響。加上1970年的“Letit Rock”,1974年的“Sex”,還有1976年的“Seditionaries”。這些小店很快成為朝聖地——不僅因為服裝,也因為它們是地下文化的集聚中心,底層年輕人的聚會狂歡之所。這幾乎是英國第壹次以音樂為主導的社會和時裝運動。朋克服裝與音樂壹樣令人興奮,像那些好鬥的樂隊的名字:Sex Pistols(性手槍)、the Stranglers(扼殺者)壹樣具有爭議。 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西區的夜店成為世界上最酷,因此也是最熱門的時髦場所。Steve Stranger、Leigh Bowery,還有Boy George都是聰明而又與眾不同的主人。他們讓俱樂部成為自由自在的狂歡地,中性打扮和異裝癖幾乎就是入門的請柬。這是壹個由男孩引導的潮流,當然,其中絕大部分都是同性戀。這種新的浪漫主義風潮讓壹半拜倫、壹半雷蒙波德的中性誘惑成為不可抗拒的樂趣。

80年代的設計師們充滿活力、信心十足。他們的教母——雖然很少有人提及——還是Vivienne Westwood。在這個國家的每壹個藝術學校裏,都有人在狂愛著她的設計。毫不誇張地說,她領導了壹代人的設計,她對新壹代的影響無可替代,其中那些聰明的家夥會用她的理念為自己的創意服務。John Galliano就是壹個絕佳的例子。1984年,在聖馬丁學校最後壹年的發布會上,他對Westwood時尚概念的承襲清晰可見。那場畢業設計令人印象深刻,堪與1962年David Hockney在皇家藝術學院的最後壹場發布會媲美。

80年代在耀眼的鐳射燈下閃閃發光,那些已經被人們忘記的名字:Bodymap、Workers for Freedom,還有Wendy Dagworthy與設計師Michael Roberts、Caroline Baker分享著燈光下的榮耀,創造出浪漫、奇異、幽默的倫敦時裝。除了戲劇化的時裝,還有很多商業上成功的設計師:Nicole Farhi、Betty Jackson,或是主管著戴安娜王妃穿著打扮的Bruce Oldfield。新潮的雜誌《i-D》、《The Face》出現在市場上——但如果有人膽敢稱之為“時尚類雜誌”,編輯們都會被嚇得目瞪口呆。盡管《The Face》的編輯Ray和他的朋友們被非主流和地下媒體青睞,被少年們復制,他那些最酷的造型也許就是戴了壹個鴨舌帽,或者打扮得像個同性戀牛仔。這些雜誌中有關“Style”的部分,主要是街頭風格,有時候甚至只報道倫敦城中央方圓壹公裏內發生的事情。 對倫敦來說,世紀末是時尚化的十年。

1992年,Alexander McQueen從聖馬丁畢業——那時候它已經成為全世界最令人激動、結滿了創意果實的藝術院校。教員們以不幹涉學生創意聞名,學校裏充斥著非常自由的氣氛。但與此同時,放縱和自大也令它的成就大打折扣。最終,像許多其他的英國學校壹樣,聖馬丁成為成就的犧牲者。

大多數最優異的畢業生,如Hussein Chalayan、Burberry的Christopher Baily、Luella Bartley、Stella McCartney,還有Phoebe Philo,都在英國以外的地方發展事業。倫敦的“背叛行為”傷害了倫敦——但只有那些不了解不列顛的人會這樣想。那種將古怪的創意、實用主義與冷靜的生活態度相混合的傳統非常頑固,不會在壹兩代人之後就消失,還會有更多的Vivienne Westwood、John Galliano、Alexander McQueen出現嗎?時尚發展至今,具有破除偶像心理的創新者想要找出任何可以反對壹下的事是非常困難的。畢業生和年輕設計師並不比那些前輩們差勁,但他們卻有壹種無力感,覺得似乎再也沒有真正可以鬥爭的敵人了。

但這種迷惑只是暫時的。時尚與生活中其他的領域壹樣,當前衛變成流行,就是下壹個熱浪就要出現的時候了。感受設計師帶來的靈感,妳可以創造出專屬於自己的Style,畢竟“傳統與反叛”才是英倫時尚的真正精神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