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和國務院各部門是什麽關系
國務院辦公廳與國務院各部門之間的關系是平級且相互協作。它們同屬於國務院這壹行政框架,各自承擔獨特的職能。具體來說,國務院的結構由辦公廳、組成部門(如26個國務院部門)、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單位以及國務院管理的國家局等多個部分構成,這些部門在2018年3月22日的《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中得到了明確劃分。
國務院辦公廳作為國務院日常工作的執行機構,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負責國務院的日常管理和指導工作,包括監督政府信息公開,並負責處理國務院的日常事務。它的設立是根據第十壹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的。
國務院的部委,即各部和各委員會,由部長或主任負責領導,他們負責管理本部門事務,主持會議,並簽署關鍵文件。副部長和副主任在部長或主任的領導下協助工作。這些部委構成了國務院部門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總的來說,國務院辦公廳和各部門之間是壹種既分工明確又緊密合作的關系,***同服務於國家的行政管理與決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