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風暴原型事件孫小果孫小果事件介紹
1、1995年,孫小果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其父母通過偽造病歷幫助孫小果非法取保候審、保外就醫,致使其未執行刑期二年四個月又十二天。1998年,孫小果因犯強奸罪等罪,數罪並罰,壹審被判處死刑後,二審維持原判,但後死刑未被核準,改為死緩。孫小果服刑期間,此案又啟動再審程序,改判其為有期徒刑二十年。
2、2010年起,孫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在獄外活動。2019年,昆明市打掉了孫小果等壹批涉黑涉惡犯罪團夥。12月23日,法院對孫小果犯強奸罪、強制侮辱婦女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再審案件依法公開宣判,維持1998年2月壹審對孫小果判處死刑的判決,並與其出獄後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的終審判決合並,決定對孫小果執行死刑。19名涉孫小果案公職人員和重要關系人職務犯罪案也於12月15日公開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