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政策法案闖過第壹關3因素影響下壹步
自美陸臺局勢升溫以來,國會議員競相提出各種挺臺提案,甚至要求美臺“建交”;為了應對解放軍加大對臺灣的“脅迫行動”,對臺軍事融資、安全援助等提案去年就陸續提出。
文章指出,這項“臺灣政策法案”內容,其實摻和了近年來各種提案的內容;有軍事安全、國際參與,也有學者交流與經貿合作,較為特別的是無償提供臺灣軍事援助,以及對中國大陸高官的制裁。
外委會主席梅南德茲身兼提案人,動用排案權讓“臺灣政策法”送出委員會,但留給“臺灣政策法”的時間不多。
從現在起到屆期任滿的明年1月3日,開會時間不到50天,要參議院通過,眾議院可以提出對案或照單全收參院版,時間極為有限。若兩院版本有落差,還需加開協調會議,直到達成***識,才有機會通過並送交美國總統拜登簽署。
若行政部門不同意,拜登還能對國會通過的法案行使否決權,那麽兩院還得投票推翻總統的否決,當中牽涉了復雜的政治角力,又會是曠日費時的變量。
此外,美國國會的狀況也不單純;首先,這是壹部贏得跨黨派相挺卻非壓倒性支持的法案。外委會的表決17票贊成、5票反對;反對的5票裏包含了4位與主席同黨的民主黨議員。這部法案若要持續向前,民主黨恐得花費不少力氣整合。
其次,白宮高層在審查會前,就對這項法案的內容表明憂心;也代表行政部門的保留。
參加審查的***和黨籍參議員羅穆尼在會中壹針見血地說,本可以隨著“國防授權法案”低調完成的對臺軍事援助,卻以壹種高度挑釁好戰的姿態為之,他只希望中國大陸不要以為臺灣要變強大了,而進壹步擴大行動。
從條文內容看,無償提供軍事援助對臺灣而言是創舉,但這裏指的是裝備不是現金,全數都要花在美國國防工業廠商身上,不是給臺灣自我投資研發。
文章指出,臺灣安全環境並非瞬間惡化至此,多年來都能編列預算支應,如今多了壹筆天上掉下來的財富,卻不能隨心所用,不免讓人憂慮臺灣未來只能聽從美國的指令,將失去建軍的主導權。
文章認為,壹部“臺灣政策法”就開出5年65億美元,雖凸顯國會對臺灣的支持,但若沒有得到行政部門最終背書,法案終將淪為鏡花水月。
1999年“臺灣安全加強法案”就是先例。這部法案當年也是以翻修“臺灣關系法”為出發點,但克林頓政府憂心造成區域不安而公開反對,時任外交委員會資深參議員的現任美國總統拜登也高度保留,最後全案胎死腹中。
文章指出,擺在眼前的事實是,這部“臺灣政策法案”依然是站在“美臺保持非官方關系”的“臺灣關系法”的肩膀上展望雙邊關系;安全仍是這段“非官方關系”的重點,至於臺灣人想要的“外交承認”,仍不在考慮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