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和眾議院議員是如何選出來的?
在憲法第壹條的第二款和第三款中,他們指定眾議院的眾議員由選民直接選舉,但是參議院的參議員由各州立法機構選舉(後壹條款在1913年通過了憲法第十七條修正案之後改為由各州選民直接選舉)。
憲法還規定眾議員的任期為兩年,每兩年全部改選壹次,而參議員任期是六年(比美國總統的任期還長兩年)[1],每兩年改選三分之壹的議員。在總統選舉年的兩年之後進行的國會選舉稱為期中選舉。
憲法還規定眾議員的任期為兩年,每兩年全部改選壹次,而參議員任期是六年(比美國總統的任期還長兩年)[1],每兩年改選三分之壹的議員。在總統選舉年的兩年之後進行的國會選舉稱為期中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