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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歲智能發育有哪些特點?

(壹)大運動發育

5~6歲的學齡前期兒童,身體的靈活性、平衡感、敏捷性、力量這四個基本動作能力都得以發展。跑步速度加快,快跑時更加平穩;能夠真正地跳躍;表現出成熟的扔、抓行為模式;可以通過蹬輪子來騎兩輪自行車。

隨著兒童的腳步越來越趨於平穩,他們的胳膊以及軀幹就可以嘗試去完成新的技能,如扔球與抓球、踏三輪車、抓住單杠和吊環搖擺等。之後,他們身體的上下運動會整合到更為精練的運動中。

5~6歲的學齡前期兒童能夠駕駛腳踏三輪車,蹦的時候也能夠靈活地移動整個身體。

關於球類的技能,5~6歲學齡前期的兒童能夠把肩膀、軀幹、胳膊和腿等協調起來扔球和抓球。5歲兒童在扔球的時候會讓自己的重心前移,也會隨之移動腳步,這樣球就跑得更快、更遠了。在抓球時會預測球落下的位置,移動整個身體,讓身體前移、退後或者移到旁邊,不再是把球壓到胸膛上,而是用手掌和手指來抓球,用胳膊和身體來緩沖球的力量。

兒童還能夠閉眼用壹只腳站立10秒鐘,交替地使用雙腳進行單腳跳,能自己跳繩,用球棒或棍兒擊球,能用雙手接住空中拋來或反彈過來的網球,能把網球投進2米遠的廢紙簍裏(但精準度不是很高),雙手抓住單杠或橫木垂懸10秒鐘,能傳運大球等。

(二)手部動作發育

5~6歲的學齡前期兒童的精細動作技能也有了壹個大的飛躍,手和手指的控制能力不斷增強,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1)對自身的照料,能夠用刀切軟的食物、系鞋帶;(2)繪畫與書寫,畫出來的人會包括頭、軀幹、胳膊、手、腿、腳六個部分,會寫壹些數字和簡單的漢字。對這些技能的掌握需要更大的註意廣度,對更為復雜的手部運動的記憶力以及實施動作的靈巧性都明顯增強,兒童也會從對自身身體的控制上獲得巨大的成就感。

5~6歲的學齡前兒童生活自理的能力越來越強,逐漸可以自給自足。他們用餐時不僅能夠靈活地使用餐具,還能夠自己盛谷類食物、用餐盤端送食物。口渴的時候,自己能夠從大瓶子(1~2升)裏倒水喝。每天的洗漱也可以由自己來完成,自己刷牙、梳理頭發。洗澡的時候,自己可以調節淋浴器或洗澡水的溫度,能夠分辨衣服的前後並穿脫衣服,自己系鞋帶。講究個人衛生,大小便後知道沖水,便後洗手。在家人的要求下每周能夠做壹件家務,比如掃地、倒垃圾、整理報紙等。

隨著知覺、語言、記憶力以及精細動作能力的提高,兒童的繪畫與書寫能力都有了進壹步的發展。5歲時,大部分兒童都會使用成人的握筆姿勢和壹個相對穩定的角度進行繪畫和書寫。他們在畫中學會表達更多的現實意義,如在畫“人”的時候會添加上人的特質,如眼睛、鼻子、嘴巴、頭發、手指和腳,並在輪廓內著色。他們從簡單的幾何圖形(圓、三角形、正方形)到簡單的圖畫,能畫出自己認識的東西。到6歲時,多數兒童可以寫出字母,照著字帖能夠寫幾個簡單的字,寫自己的名字,能寫從1到10的數字而且寫得十分清楚。但是,他們的字體很大,因為他們使用整個手臂來寫字,而不是靠手腕和手指用力。當鉛筆斷了,他們會使用轉筆刀來削鉛筆;寫錯時,也會使用橡皮擦除。

除此之外,兒童可以沿對角折紙,能夠從厚度不超過5~6毫米的紙上剪下圖片,用錘子往軟木裏釘釘子,自行將繩穿入大針並進行縫合。

(三)認知能力發育5~6歲的學齡前期兒童的好奇心、求知欲非常強烈,不再滿足於對事物表面現象的了解,而是要追根究底,如“樹為什麽會動?”“為什麽會刮風?”“什麽使空氣流動?”“什麽是空氣?”等。

問題涉及的領域也非常寬泛,涉及天文、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他們喜歡學習,學到壹些新的知識或技巧後會感到滿足,而且喜歡和別人分享他們學到的知識。

5~6歲的學齡前期兒童在認知活動方面,無論是觀察、註意、記憶過程或是思維和想象過程,都有了方法。

兒童在觀察圖片時也具備了壹定的邏輯推理能力。例如,在觀察壹幅秋天的圖畫時,兒童能夠根據樹葉顏色變黃、飄落下來、果樹上結滿紅紅的蘋果等圖畫的細節進行分析,推斷出是表達秋天的圖畫。另外,在觀察圖畫時,5歲以後的兒童不再是漫無目的地看,而是能夠按照從上到下、從左到右的順序進行觀察。

在註意力方面,兒童會采取各種方法使自己保持對某壹件事情的專註。比如,他們為了控制自己用眼睛盯著需要註意的事物或事情,會用兩只手捂住耳朵防止被雜音幹擾等。

在有意記憶方面,兒童在跟隨老師復讀數字串時,壹邊聽老師讀,壹邊自己默默地跟著念。在識記字形或其他不熟悉的形狀時,他們會利用聯想以幫助記憶。5歲以後,兒童在記憶壹些具體事物時能夠按類別記憶。例如,記憶任意給出的壹些事物,如蘋果、卡車、香蕉、貓、狗、公交車等,在延遲回憶時,他們會這樣說出來:蘋果、香蕉、卡車、公交車、貓、狗等。

此時兒童的抽象邏輯思維開始萌芽,能夠根據概念進行分類。

給兒童壹些畫有車、蘋果、小貓、桌子等物體的圖片,他們就能夠按交通工具、水果、動物、家具等概念進行分類;也掌握了整體與部分的包含關系,能夠正確回答“動物園裏是動物多呢,還是大象多呢?”壹類的問題;對因果關系也有所理解,比如“為什麽出門要打雨傘?因為下雨了”。

在認知活動中能夠構思行動計劃並采取行動方法。例如,在玩走迷宮的活動時,兒童先用視線嘗試著走出迷宮,然後再拿起筆走;在繪畫時,他們先在頭腦中進行構思,然後再拿起筆畫。

5~6歲的學齡前期兒童開始能夠按照事物內在的、比較本質的聯系進行判斷和推理,如“椅子斷了壹條腿,站不穩”“皮球是圓的,可以滾動”“鐵球是實心的、鐵做的,會沈到水裏”。

5~6歲學齡前期的兒童想象的有意性相當明顯,想象內容進壹步豐富且有情節。例如,兒童在繪畫之前說“我要畫李老師”,這表明他們在繪畫活動之前就已經有了明確的主題,而且所畫的內容都是圍繞主題展開想象的。例如,“李老師戴著眼鏡,手裏拿壹本書說:‘小朋友們,今天我們壹起看花園寶寶的書。’”他們想象的內容的新穎程度也有所增加,例如,圍繞主題活動“假如我有壹個魔術棒”,兒童就會想象“我會變出壹艘宇宙飛船飛到月亮上面”、“我會變出許多件漂亮的衣服,穿上之後像白雪公主壹樣美麗”。兒童的想象力也越來越符合客觀邏輯,例如,兒童在畫壹個小女孩的頭像時,如果筆盒裏沒有紅色的水彩筆而畫不成紅色的嘴唇,他們就會擦掉頭像改畫別的;當兒童用積木搭橋時,會說“要是有壹塊拱形的積木就好了”。

學齡前兒童的遊戲已進入社會戲劇性遊戲階段,這時兒童能夠建構出越來越精細的社會性內容。他們經常模仿成人,如扮演老師給學生講課,扮演醫生給病人看病;把日常生活中所參與的活動,如購物、進餐等,預編成遊戲。5~8歲後,他們遊戲的組織性逐漸提高,進入規則遊戲階段。這種遊戲可以遵循公認的規則,如交通規則,也可以是兒童自己擬定的、遊戲夥伴***同遵守的規則。兒童在遊戲中可以滿足探索的需要,逐漸學會友好、合作、遵守規則;在集體遊戲裏發揮自己的作用,學會如何使自己的行動與所扮演的角色和別的兒童協調起來,學會克服困難,從而促進認知和社會化的發展。

此時的想象遊戲已發展到極致,他們不需要依賴或借助任何實體物件,僅依靠語言去想象人物與情節,會與玩伴計劃扮演的內容與程序,並在遊戲中進行適當的改變,喜歡在他人面前進行故事表演。

時間知覺能力是對客觀事物運動的延續性和順序性的反應,需要抽象思維能力和其他認識能力的高度發展,所以對於兒童來說是較難掌握的能力。5~6歲學齡前期兒童開始能辨識壹日之內三個較大時間單位的時序——上午、下午、晚上,能按順序說出壹周之內的時序。但他們對壹日時間的延伸“昨晚”、“明早”這些相對性的時間概念,明顯低於對壹日之內時序的認知,要到7歲時才能掌握。

關於數學方面的技能,兒童在序數概念、基數概念、運算能力的各個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5歲學齡前期兒童能點數4~6件東西,6歲能數數到100,數7~10件東西,能夠理解序數詞“第壹”、“第二”、“第三”的意義,能把1~10的數量和數字配對,能在數數的時候使用更高級、更簡便的加法策略。6歲的兒童會使用最小策略,當問他們8+3等於多少時,他們會從較大數字的基數值開始把數字相加(如8、9、10、11)。盡管學齡前兒童除了數數策略和最小策略以外還會使用其他的規則來加減數字,但是這些方式幾乎都需要具體事物的支持。在5~6歲的時候,他們盡管從沒有上過壹節正式的語法課,但可以使用大多數的語法規則,講話非常像成人。

在拼讀方面,5歲學齡前期的兒童能夠背誦全部的聲母表,聽指令能指出字母。

5歲學齡前期的兒童嘗試看著圖片讀書,能認識壹些常用的字。6歲學齡前期的兒童嘗試大聲地念簡單的書中的內容。

此時期的兒童了解了壹些有關人物的職能,例如,醫生是給人看病的,護士是給病人紮針的,老師是教學生的,農民是種地的,畫家是畫畫的等。

他們熟知了與自己密切相關的環境,如生病了要去醫院看病,想吃糖了要去超市購買,要到動物園才能看到大象和猴子,汽車壞了要去修理廠進行修理,頭發長了要去理發店理發等。

他們對天氣的變化也有了壹定的認識,如晴天、陰天、刮風、下雨等。

他們解決問題的能力也有所提升,例如,把別人的東西弄壞了,他們會說“對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有陌生人給糖的話,他們不會吃;看見房子著火了,會告知大人。

(四)語言和交流能力發育

5~6歲的學齡前期兒童對詞匯的掌握主要表現在詞匯數量的增加、詞類範圍的擴大以及對詞義理解的確切和加深等方面。

詞匯數量顯著增加。5~6歲的學齡前期兒童的詞匯量已達3562個(史慧中,1986)。

詞類的擴大。兒童先掌握名詞、動詞、形容詞等實詞,其次是副詞、代詞、數詞,虛詞(連詞、介詞、助詞、語氣詞等)的使用還比較有限。5歲學齡前期的兒童已開始註意到量詞和名詞的搭配使用,但表述起來還是有些模糊。例如,把“壹把椅子”說成“壹張椅子”,把“壹桶水”說成“壹滿水”等。對指示代詞“這”、“這個”、“那”、“那個”的掌握和運用仍有壹定困難。

對語法的掌握。5~6歲的學齡前期兒童已能實際掌握和運用許多規範的語法來反映事物簡單的邏輯關系,還能很好地糾正早期的語法錯誤。在表達能力方面比3~4歲的兒童有了進壹步發展,能用簡單的詞語表達自己的壹些思想、感情。5~6歲學齡前期的兒童已經學會從簡單句發展到復合句,能夠使用條件復合句、因果復合句這樣的復合句進行表達,例如,在央求媽媽到戶外玩時,他們會跟媽媽說“如果不下雨,我們就出去玩吧!”;在表明原因時會說“因為椅子太沈了,所以我搬不動”。他們會經常使用連詞,最常見的是“但是”、“可是”,例如“我和明明的鞋子都是黑色的,但是我的鞋子上有帶子”。語言從無修飾句發展到有修飾句。句子的修飾語成分增多了,出現了狀語、補語等。他們在使用狀語時除了使用行動狀語和地點狀語外,還出現了壹定數量的時間狀語,如“媽媽昨天帶我去海洋館看海豚表演了”。5~6歲的學齡前期兒童在進行口語表達時能較多地使用補語,如吃完飯,他們會說“我吃得飽飽的”;看見汽車疾馳而過,他們會說“汽車跑得真快!”等。語句也由陳述句擴展到疑問句、祈使句、感嘆句等。5歲左右出現許多因果關系的問句,如“為什麽燈滅了?”“為什麽吃多了糖會牙疼呢?”“為什麽我沒有得到小紅花呢?”等。從不完整句發展到完整句,6歲左右的兒童98%以上可以使用完整句。

口語表達能力的發展。5~6歲學齡前期的兒童從對話語言發展到獨白語言。隨著兒童獨立性的建立和發展,他們常常脫離大人,獨自去參加各種集體活動。在活動中,他們獲得自己的經驗、體會和意向,而且還會把獲得的這些經驗、體會和意向講給大人聽。這樣,獨白語言就發展起來了。5~6歲的學齡前期兒童不但能夠系統地敘述事件發生的經過,而且能夠大膽而自然地、生動和有感情地進行描述。有時,他們也會從語言使用的情境中推測句子的含義,例如,壹個吵鬧的6歲兒童聽到她的老師說“哎呀呀,妳今天可真消停”時,她可能會註意到,這個句子的字面意思和它的譏諷語調或語言背景之間是矛盾的,由此覺察到老師話語中的諷刺意義。學齡前期兒童的語言就這樣從情境性語言過渡到連貫性語言。

隨著兒童年齡的增長,情境性語言的比例逐漸下降,連貫性語言的比例逐漸上升。但5~6歲學齡前期兒童的言語還是會斷斷續續的,他們想到什麽就說什麽,有時不能說明事物的現象及行為動作之間的聯系,6~7歲的兒童在講話時就能做到較連貫、有條理、有邏輯性。5~6歲學齡前期的兒童在爭吵中已經開始出現用語言辯論的形式,而不再是單純依靠行動了。

“問題語言”的產生。所謂的“問題語言”就是在兒童遇到困難或問題時產生的自言自語以表示困惑、懷疑、驚奇等。例如,兒童在用積木搭房子的時候,會說“把這個拱形的積木放在哪裏房子就不倒了呢?”“放在這兒?”“不行”等。

(五)情感及社會性發育5~6歲學齡前期兒童隨著生活範圍的擴大,在與他人的相互交往過程中,情緒逐漸社會化,不再是對想象中的事物感到恐懼,而是對社會性事件感到懼怕,如怕被嘲笑、怕被懲罰等。

成人經常的教育和要求,以及兒童所參加的集體活動和集體生活對兒童的要求和影響,都有利於兒童逐漸養成控制自己情緒的能力、減少沖動性。這個階段的兒童,特別是男孩,對性別特征的遊戲或玩具更為喜好,性別分化加強,喜歡玩槍、坦克等玩具。

這壹階段的兒童情感的發展也越來越豐富和深刻。對父母或家裏的其他成員有了親密的情感,對幼兒園老師產生依戀感,對小朋友有愛、對壞人有憎恨等情感。情緒和情感也從外露到內隱,在不愉快時能夠不哭或者在傷心時不哭出聲音來。在幼兒園裏發生了不愉快的事情,他們能夠控制並極力掩飾自己的情感,但當家人來接其離園時,就會很傷心地大哭。在不同的場合下,他們會以不同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情感。當要求兒童結束壹項自己很喜歡的、正在進行的活動時,他們在老師面前可以立即停下活動,但如果是家裏的人要求其停止活動,兒童就會找出很多理由來說服對方讓其繼續活動。兒童也能夠調節自己情感的外部表現,如打針時聽到別人說他(她)很勇敢的時候,他(她)就能忍住不哭。

5~6歲學齡前期兒童的道德感進壹步發展和復雜化。例如,當別人幫助他(她)時,他(她)會感激;對欺侮小朋友的行為會氣憤。

能夠分清好與壞,愛小朋友、愛集體等情感更加穩定了。如果建立了穩定的親子關系,母親能夠平靜、理智地解決兒童的沖突,那麽兒童在5~6歲時會繼續表現出很多強烈的內化良心的跡象(當成人不在場的時候,仍有遵守規則的意願,在認為自己違反道德原則的時候明顯感到內疚),那些早期親子關系缺乏的同齡兒童則做不到這壹點。

在美感方面,這個階段的兒童對新衣服、新鞋襪以及整潔的環境都會產生愉快感,對音樂、舞蹈等藝術活動和美術作品產生了初步的欣賞能力。

5~6歲學齡前期兒童的理智感明顯地發展起來,突出地表現在他們很喜歡提問題,並由於提問和得到滿意的回答而感到愉快,而且非常喜愛進行各種智力遊戲的比賽,如下棋、猜謎語等,這些活動能滿足他們的求知欲和好奇心,促進理智感的發展。

在人際關系方面,5~6歲的兒童不僅能意識到其同伴表現的行為恒常性,還能根據自己的願望和動機等主觀心理狀態解釋他人行為,並進行歸納及推論。例如,當告訴壹個5歲大的兒童“有壹個孩子平時很大方,而另壹個孩子很少和別人分享東西”時,他(她)就能正確地推斷出第壹個孩子將來會主動與別人分享東西、不自私,第二個孩子則自私自利、不願意和別人分享東西。5歲的兒童能從他人過去的行為差異中得知個體動機和特質的不同。5~6歲的兒童更多地表現出真實的助人行為,而很少假扮助人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