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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報告「完整版」

 導語:評估報告包括正文和附件兩部分。是評估機構完成評估工作後出具的具有公正性的結論報告。下面是我為您收集整理的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本人接受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規定,本著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公認的資產評估方法,為其公司自身的全部資產和負債進行了評估。本人按照必要的評估程序對委托評估的資產和負債實施了實地查勘、市場調查與詢證,對委估資產和負債在評估基準日2014年11月30日所表現的市場價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現將資產評估情況及評估結果報告如下:

 壹、委托方簡介

 企業名稱: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鳳陽佳輝新能源?)

 住所:北流市招商局

 法定代表人:陳宏

 註冊資本:壹仟萬元整

 實收資本:壹仟萬元整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營業執照註冊號:470264000005730

 發照機關:北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2006年5月26日

 經營範圍:新能源的開發與管理,生物質能源林基地投資和建設,有機農業基地建設。

 截至評估基準日2014年11月30日,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各股東出資金額及所占股本比例情況如下所示:

 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股東表

 二、評估目的

 根據需要,本次評估目的是量化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全部資產和負債於評估基準日2014年11月30 日的市場價值,為企業自我資產清理提供價值參考依據。

 三、評估對象和評估範圍

 (壹)評估對象

 本項目評估對象為2014年11月30 日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擁有的全部資產和負債,具體包括公司的流動資產和負債等。

 (二)評估範圍

 根據《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和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填報的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本次評估的範圍為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於2014年11月30 日的全部資產和負債。

 截止2014年11月30日,納入本次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的委估資產和負債具體情況如下: (2)非流動資產合計8,970,426.67元,其中:無形資產8,970,426.67元;

 (3)資產總計17,193,777.63元;

 (4)流動負債合計7,565,368.60元,其中:其他應付款7,565,368.60元;

 (5)負債合計7,565,368.60元;

 (6)所有者權益合計9,628,409.03元。

 本次申報評估的資產範圍與委托評估的資產範圍壹致。

 四、價值類型及其定義

 依據本次評估目的和評估對象,委估資產采用的價值類型為市場價值。

 市場價值是指自願買方和自願賣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強迫的情況下,對在評估基準日進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項資產應當進行交易價值的估計數額。

 五、評估基準日

 本項目的評估基準日為20**年11月30日。

 為保證評估所需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評估報告的時效性,經與委托方商定,以 2014年11月30 日作為本次評估基準日。評估中所有取價標準均為評估基準日有效的價格標準。

 六、評估報告的使用者

 本評估報告的使用者為:委托方及與本次經濟行為有關的主管部門。

 七、評估原則

 根據國家資產評估的有關規定,本次資產評估中主要遵循以下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公認原則:

 (壹)遵循獨立性原則。作為獨立的社會公正性機構,評估工作始終堅持獨立的第三者立場,不受外界幹擾和委托者意圖的影響;

 (二)遵循客觀性原則。評估人員從實際出發,通過現場調查,在掌握翔實可靠資料的基礎上,以客觀公正的態度,運用科學的方法,使得評估結果具備充分的事實依據;

 (三)遵循科學性原則。評估人員根據各類資產的特點確定了科學的評估方法,使資產評估結果科學合理;

 (四)遵循產權利益主體變動原則。即以委評資產的產權利益主體變動為假設前提,確定其在評估基準日的現行市場價值;

 (五)遵循資產持續使用的原則。即被評估資產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規模、頻度、環境等情況繼續使用或者在有所改變的基礎上使用,確定相應的評估方法、參數和依據;

 (六)遵循替代性原則。評估作價時,如果同壹資產或同種資產在評估基準日可能實現的或實際存在的價格或價格標準有多種,則選用以較低的價格為基準,不充分考慮由於特殊交易性為、交易背景對交易價格的影響;

 (七)遵循公開市場原則。即評估的作價依據和評估結論在公開市場存在或成立;

 (八)維護產權持有者及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

 八、評估依據

 本次評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體法律依據、準則依據、行為依據、權屬依據、取價依據和其他依據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壹)法律法規依據

 1、參照國務院[1991]91號令《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 3、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國資辦發[1996]23號文《資產評估操作規範意見(試行)》;

 4、財政部頒發的財評字[1999]91號?關於印發《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5、《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法》;(2004年8月28 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壹次會議修訂); 7、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通知文件等。

 (二)準則依據 2、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會協[2003]18 號《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關於印發<註冊資產評估師關註評估對象法律權屬指導意見>的通知》;

 3、財政部令第 33 號《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財會[2006]3 號《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 1 號――存貨>等 38 項具體準則的通知》及財政部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 5、《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 7、省實施《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

 (三)經濟行為依據

 委托方與本人簽訂的《資產評估業務約定書》。

 (四)產權證明依據

 1、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申報的資產清查評估明細表;

 3、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提供的有關協議、合同、土地使用權證、會計報表、會計憑證及與評估有關的其他資料;

 4、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方承諾函》;

 5、其它有關產權證明文件。

 (五)取價依據

 1、本人實地勘查、調查所獲得的資料;

 2、北流市佳輝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提供的資產評估申報資料,有關原始憑證等賬務資料;

 3、本評估機構掌握的其他價格資料;

 4、關於發布省征地年產值標準的通知(省政辦發(2005)47號);

 5、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市政發〔2006〕2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