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行情交易網 - 裝修設計 - 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保留調整和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

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保留調整和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

海口市人民政府令

(第85號)

《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保留調整和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已經2011年12月21日十四屆市政府第8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二○壹二年二月十六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關於保留調整和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

為精簡行政審批事項,轉變政府職能,根據《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省政府關於進壹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市政府全面清理了市級行政審批事項(不含垂直管理單位和涉密單位的行政審批事項)。經研究,決定保留行政許可事項260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67項,調整行政審批主體事項4項,取消行政許可事項46項,現予公布。

為簡化行政審批流程,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各部門應當加強協作,如多個部門對同壹事項都同時具有相應的行政審批職能,應由行使最終行政審批權的部門統壹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並在行政審批過程中主動征求其他部門的審批意見,不得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再向其他部門另行申請。市政府各部門還應將本決定所列各項行政審批事項的具體實施類型和情形,以及相應的程序、條件、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和申請書示範文本等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

對於法律明確規定應采取非行政審批的方式或提供服務等方式管理或實施的備案、鑒定、確認登記等事項,市政府各部門不得采取以批代管的方式進行管理。

對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市政府各部門應轉變和創新管理方式,依法實施事中、事後管理。

今後,凡法律、法規、規章等新增、取消行政審批事項的,市政府各部門應及時提請市政府統壹公布。

附件:1、海口市人民政府決定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

2、海口市人民政府決定保留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

3、海口市人民政府決定調整的行政許可事項

4、海口市人民政府決定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

附件1:

海口市人民政府決定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260項)

實施單位序號事項名稱設定依據及條文備註海口市衛生局1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中華人民***和國母嬰保健法》第32條 2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合格證審批《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第23條 3醫療機構執業許可《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9、15、19條4麻醉藥品和第壹類精神藥品印鑒卡審批《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第36條 5公***場所衛生許可《公***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4條 6供水單位衛生許可《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第204項 7放射診療許可《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第8條 8醫師、護士執業許可《中華人民***和國執業醫師法》第13條《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第198項 海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9危險化學品乙種經營許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35條 10三、四級安全培訓機構資格認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第359項 海口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1限額以下鼓勵類、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除涉及國產設備退稅與進口設備免稅的項目以外,總投資1億美元以下。12招標事項核準《中華人民***和國招標投標法》第9條 海口市海洋和漁業局13水產苗種生產許可《中華人民***和國漁業法》第16條14國家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特許捕捉初審《中華人民***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13條 15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運輸、攜帶出本市行政區特許初審《中華人民***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20條 16漁船自然淘汰、報廢的船網指標審批《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和國漁業法>辦法》第18條 17海域使用許可初審《海口市海域使用管理規定》第11條 18危險貨物裝卸許可《中華人民***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8條 19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初審《海南省海洋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