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麗媽媽再發聲為女兒報冤,因他人行為自殺需要付責任嗎?
(壹)牟某某沒有法律責任但是不代表,道德上他不會受到譴責
北大法學系女生包麗案件對社會影響很大,包麗在與其男友病態相處幾個月的時間裏,其心理已經遭受了非常大的創傷,並且其男友也是。要求其拍裸照,還有先懷孕後流產,以及以包麗媽媽的名義來起誓等非常惡劣的行為。在包麗以200片暈車藥結束自己年輕的生命的時候,她還發微信給他的男友牟某某稱自己是壹塊垃圾,他是天上閃閃耀耀的星星。從這可以看出包麗病態的心裏觀念。之後警方依法傳喚了牟某某,目前已經結案牟某某並無刑事責任直接導致包麗死亡,包麗家人也在想辦法予以起訴。
(二)包麗選擇在最青春年華的時候結束自己的生命,告誡女孩子們壹定要有自我認知
作為壹名北大的學生,深處高等教育學府,包麗已經在之後的生活上比別人有了很大的優勢,但是她卻選擇早早的結束自己的生命。這不僅僅是家屬感到心痛,同時對於社會各界的人士也對此非常的不理解。包麗男友和包麗通過聊天記裏可以看出二人之間壹直有芥蒂,網傳是由於包麗不是處女,牟某某壹直以這件事情打壓包麗。並且在之後對於包麗不是處女還稱他沒有清潔,不自愛。作為女生來說包麗本身在自己的愛情觀裏面,都屬於缺愛的那種,她很渴求別人來愛他,這也造成了之後二人畸形的戀愛。
(三)言語的中傷或許比行動上更有利,對人報以善良之心
包麗的事件給廣大在校大學生,還是目前戀愛的小年輕們予以警示,二人之間畸形的戀愛非常不可取。包麗和其男友甚至以主人和狗狗來稱呼,這種對於心靈的打壓甚至比行動上更為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