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壽命國家規定
為解決當前普遍存在的家用電器超期服役問題,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的指導下,由中國家用電器協會組織我國家用電器行業制定的《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標準昨天正式發布。此次發布的“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標準”涵蓋了冰箱&葡萄酒櫃、空調、洗衣機&幹衣機、吸油煙機、燃氣竈、電熱水器六大品類的八種產品,加上此前已經公布的《儲水式電熱水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協會標準(T/CHEAA·0003-2018),目前我國主要家電品種均已實現使用年限有標可依。
根據中國家用電器協會測算的數據,隨著我國家用電器保有量不斷增加,截至2018年我國電冰箱保有量已達4.4億臺、洗衣機4.3億臺、空調5.2億臺、熱水器3.7億臺、吸油煙機2.5億臺。根據以往年度市場投放量推算預計,僅2020年度我國又將有1.6億臺家電產品達到安全使用年限。其中,洗衣機超過3700萬臺,空調超過5200萬臺,冰箱超過5800萬臺,電熱水器超過1800萬臺,吸油煙機1400萬臺。
但由於長期以來我國在家電使用年限上沒有標準,消費者對於家電使用並沒有明確的“壽命”概念,很多家庭的家電產品使用期已經超過10年甚至更長時間。為解決普遍存在的家用電器超期服役問題,中國家用電器協會組織制定了《家用電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協會團體標準。根據該系列標準,生產者(制造商)應對其設計的冰箱、空調、洗衣機、吸油煙機、燃氣竈的安全使用年限予以說明。其中,家用電冰箱/葡萄酒櫃、房間空調器的安全使用年限為10年,家用洗衣機&幹衣機、吸油煙機、家用燃氣竈的安全使用年限為8年;空調安全使用年限從生產日期計起,其余從銷售日期計起。
對此,中國家用電器協會相關人士表示,不能將安全使用年限與產品質保年限混為壹談。安全使用年限是在設定的產品正常使用條件下,推算出來的確保使用(者)安全的基本年限,是基於企業分析收集到的危險源、既往銷售產品安全故障的統計和分析數據以及壹致的推算方法形成的行業***識;標註安全使用年限是公益性消費提醒活動,不會給消費者、生產者、經銷商等相關方的法律責任帶來任何改變。而企業宣傳的產品質保年限,是企業自己對消費者做出的產品整機或關鍵部件的修理、更換、退貨承諾。
需要強調的是,超過安全使用年限並非產品質量問題,因為產品在出廠時都是合格品,但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家電產品如超期使用可能因年久老化存在導致人身傷害的安全隱患,如漏電、起火、機械危險、漏氣等。數據顯示,電器超期使用越長則發生事故的概率越高,故有必要提醒消費者適時更換產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2018修正)
第十五條 生產列入強制回收名錄的產品或者包裝物的企業,必須對廢棄的產品或者包裝物負責回收;對其中可以利用的,由各該生產企業負責利用;對因不具備技術經濟條件而不適合利用的,由各該生產企業負責無害化處置。
對前款規定的廢棄產品或者包裝物,生產者委托銷售者或者其他組織進行回收的,或者委托廢物利用或者處置企業進行利用或者處置的,受托方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負責回收或者利用、處置。
對列入強制回收名錄的產品和包裝物,消費者應當將廢棄的產品或者包裝物交給生產者或者其委托回收的銷售者或者其他組織。
強制回收的產品和包裝物的名錄及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