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的公司概況
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是山東臨沂工程機械廠。該廠始建於1972年,最初名稱為臨沂機械廠,隸屬於臨沂地區工業局;1977年更名為山東臨沂礦山機器廠,隸屬地區重工業局;1983年,更名為臨沂工程機械廠,隸屬地區機械局。該廠是全國生產大中型輪式裝載機的重點骨幹企業,中國500家最大工業企業之壹,其主要產品有ZL40、50、60裝載機,PC100、PC120挖掘機。1988年,ZL40、50裝載機分別被評為山東省優質產品,山東省優新產品壹等獎;1989年,ZL40、50裝載機分別被山東省機械廳評為壹等品;1991年,ZL40、50裝載機分別被評為機械部優質產品、山東省優質產品。
公司是1993年3月26日經山東省臨沂地區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臨 體改第28號文批準,由山東臨沂工程機械廠發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山東臨沂工程機械廠以評估確認的生產經營性國有資產40031085.09萬元按1:1.33的比例折合3000萬股國家股,同時按每股1.50元的溢價定向募集社會法人股和內部職工股***計4000萬股。經山東臨沂會計師事務所驗證,上述股本金已全部到位。1994年1月30 日,公司在臨沂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至此,山東臨沂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公司在設立時對山東臨沂工程機械廠的非經營性資產和人員進行了剝離。(1)根據山東省影片臨沂地區國有資產管理局臨國資字88 號文批復,截至1993年11月30日,山東臨沂工程機械廠經評估調整後的所有者權益為97237311.13元;A,將經營性國有資產65031085.09元中40031085.09元按1:1.33的比例折為國家股3000萬股,作為國家初始投資入股和國家股紅利收入取的依據,其差額部分10031085.09元和股票發行的溢價收入壹並記入資本公積金。B,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職工宿舍、服務公司、友誼賓館)15135803.04元及友誼賓館占用山東臨沂工程機械廠的國有資產(用電權)330000元,全部予以剝離,不予折股。C,土 地使用兇全部予以剝離,不予折股。(2)公司設立時,本著人隨資產走的原則,將與進入股份公司資產相對應的人員及主要職能部門的管理人員納入股份公司,其他人員全部予以剝離,公司成立有的離退休人員全部留在山東臨沂工程機械廠,其工資和福利費用仍由山東臨沂工程機械廠支付。 經公司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並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1996年2月,公司根據臨沂市國有資產管理局臨國資字26號文增加國家股2450萬股。同年四月底本公司又以1995年末總股本7000萬股為基數,實施了每10股送1股並現金2元的1995年度分配方案;隨後,公司根據國務院國發17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發126號文的規定認真進行規範,並經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股字212號文確認和批準,截至本次發行前,公司的股權結構沒有發生變化:即總股本10150萬股,其中國家股5750萬股,社會法人股220萬股,內部職工股4180萬股。
公司是全國500家最佳經濟效益工業企業之壹,國家經貿委重點聯 系的1000家骨幹企業,山東省管理示範企業,在全國同行業經濟效益綜合指數名列前茅。1995年,在鏟運工程機械行業綜合指數排序中,公司以288.65的高分位居全國同行業榜首(摘自《中國機電報》1996年12月6日)。 1996年11月18日,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字76號文件精神,以山東推土機總廠為核心,聯合山東臨沂工程機械廠、泰安起得機廠等4家企業***同發起組建了山東工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並登記註冊。 該公司為國有獨資公司,經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字220號文批準 ,公司5750萬股國家股授權該公司持有並按有關規定行使股東權利,自此,山東工程機械集團有限公司成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