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種常見推理形式
七種常見推理形式如下:
推理方式有演繹推理、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三種。
1、演繹推理。
是由普遍性的前提推出特殊性結論和推理。演繹推理的形式有三段論、假言推理和選言推理等。在教育工作中,依據壹定的科學原理設計和進行教育與教學實驗等,均離不開此法。
2、歸納推理。
是由特殊的前提推出普遍性結論的推理。由壹定程度的關於個別事物的觀點過渡到範圍較大的觀點,由特殊具體的事例推導出壹般原理、原則的解釋方法。
人們在解釋壹個較大事物時,從個別、特殊的事物總結、概括出各種各樣的帶有壹般性的原理或原則,然後才可能從這些原理、原則出發,再得出關於個別事物的結論。
3、類比推理。
是從特殊性前提推出特殊性結論的壹種推理。根據兩個對象在某些屬性上相同或相似,通過比較而推斷出它們在其他屬性上也相同的推理過程。它是從觀察個別現象開始的,因而近似歸納推理。
推理方式解釋:
推理方法是人們認識客觀現實、獲得新知識的重要邏輯方法。通過壹個或幾個已知的判斷,依據壹定的規則推導出壹個新判斷。
例如:
1、任何油脂都不是溶於水的,所以有些溶於水的物質不是油脂。
2、科學是不斷發展的,而生物學是科學,因此,生物學是不斷發展的。
3、氟元素是有毒的,氯元素是有毒的,溴元素是有毒的,碘元素是有毒的。而氟、氯、溴、碘是鹵族元素中的壹部分,所以,鹵族元素是有毒的。
推理方法有很多種類型,如根據思維進程的方向,可分為演繹推理法、歸納推理法、類比推理法等。根據使用的前提多少可分為直接推理法(換質法、換位法、換質位法、戾換法、附性法、對當關系推理法等)、間接推理法(如三段論法、復合判斷推理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