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考改革方案會影響錄取率嗎
二、廣東高考改革方案,主要的政策有兩個:
1、本科二批A線(主要招生學校是公辦普通本科院校)、本科二批B線(招生學校是民辦普通本科院校)並軌招生,統壹為本科二批。
2、不分文、理科。
以上兩個政策,是不會減少錄取總人數。
三、《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規定:
1.減少和規範考試加分。嚴格執行教育部高考加分政策,大幅減少、嚴格控制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規範普通高校辦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管理,清理地方性加分項目。減少和規範中考加分項目和分值,從嚴控制中考加分。進壹步完善考試加分管理機制,加強對考試加分政策執行過程的管理,嚴格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和認定程序,加大考生加分資格信息公開公示和社會監督力度。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要盡快確定各地中考加分項目並於2016年底前報省教育廳備案。
2.改革完善考生誌願填報方式。堅持以考生為本的理念,繼續推行高考成績公布後填報誌願方式。完善平行誌願投檔方式,2016年起適當增加平行誌願院校誌願數,努力提高誌願填報的有效性和針對性,最大限度地降低考生填報誌願的風險,進壹步提高考生誌願的滿足率和滿意度。
3.改革完善高校招生錄取管理。從2016年起,各高校要在招生章程中,將涉及考試招生的相關事項,包括標準、條件和程序等內容詳細列明並提前向社會公布;建立和完善學校招生委員會制度,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作用,確保決策科學、錄取公平;建立招生工作第三方監督制度,可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維護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制,及時回應處理申訴問題;建立招生問責制,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
4.改革完善基於高考成績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制度。總結完善基於統壹高考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學生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的綜合評價選拔試點經驗,從2016年起,繼續深化基於高考的綜合評價招生錄取模式改革,發揮統壹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校測試成績和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在招生錄取中的積極作用,逐步建立科學的人才評價和多元化的人才選拔機制。
5.改革完善現代職業教育貫通培養的選拔機制。從2016年起,深化職業教育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五年壹貫制等招生改革,並根據教育部統壹部署,積極探索中職學生直接考取應用型本科院校考試招生辦法,搭建職業教育縱向銜接、橫向貫通的“立交橋”。
6.減少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根據我省高等教育發展的新情況、新特點,結合高校招生工作的實際,2016年起適當調整和合並本科和專科層次高校招生錄取批次,創造條件逐步減少和淡化高校招生錄取批次。
7.改革完善高職院校分類招生錄取制度。進壹步深化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制度改革,2017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增加語文、數學、英語3門考試科目,高中階段畢業生(含應屆、往屆和社會人員)自願選擇報考,並以此成績作為報考高職院校“文化素質”的成績,使“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錄取成為高職院校招生錄取的主渠道。
8.積極推進考試招生綜合改革。2018年出臺我省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壹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新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新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2021年高考開始實行新的高考綜合改革方案,基本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