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議會鬥毆引發西方嘲諷,為什麽英美鮮有議員鬥毆?
英美鮮有議員鬥毆是因為他們有言論和行動自由,另壹個就是因為西方國家的性格和我們不同,他們在針對反對意見的時候表現得比較激進。
西方法律壹般規定議會有絕對的言論和行動自由。議會不會造成極其嚴重的後果,議會允許爭吵和打鬥,這是民主的表現,因為許多結論和法律而吵架,激烈的意識形態沖突可能爆發。在議會裏,有特別警察。如果搏鬥非常激烈,警察會把這些人帶出去,在外面冷靜幾分鐘,然後讓他們回來繼續參與討論。
外國議員經常在會議上打架。首先,它表明議員敢於表達自己的觀點,堅持自己的觀點。議員是選民的代表。他們必須能夠在議會會議上代表選民發表意見。面對反對,議員們仍然堅持自己的觀點,不隨意向他人或權威屈服。這種行為應該說符合選民的要求。想象壹下,如果壹個國會議員只能在會議中“做得好”和“是”或“否”,他還能代表選民嗎?雖然這場鬥爭是不文明的,但它強烈地表明了議員們的個人態度。
議員打架還是堅持批評精神。這種行為雖然表面上看比較不理智,但表明議員敢於批評,不盲從,不怕強手,堅決否認自己的不贊成。所以不惜發生肢體沖突,他們仍然需要批評對方的觀點。這些表現,雖然從表面上看是很粗魯的,但是也有好的壹面,代表比較積極。